“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and never brought to mind?!——”
冯老师用他那漏风的牙齿,咬牙切齿地大声教唱着,教室里回荡着激昂的旋律!
夏滕和同学们一辈子都会牢牢记住这首歌,和唱起这首歌就高兴得手舞足蹈的mr.冯之成老师!
“我这个人啦,唱起歌来就不要命!我经常吵的邻居投诉,现在每天被老婆逼到进自己家的厕所,关紧厕所门,一边抽烟一边放声高歌——for auld lang syne!——
人这一辈子很短暂,要懂学习,更要懂得生活。人是个喜欢群居有感情的高级生物,等你们毕业以后,各奔东西,但同学的友谊是永久的,师生的友谊是长存的!希望你们英语学不好没关系,但这首《友谊地久天长》一定要记住!”
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我的邻居李老师,总是穿的旧衣服,去菜场总是买几个小鱼小虾,肉舍不得买,不抽烟不喝酒,习惯很好。有一次他好奇地问我:冯老师,你又抽烟又喝酒,衣服总是新的,你的钱是怎么的?!我问他:你每月的工资多少?他说:我一半的工资在生活上,其它的我存进银行。我说:难怪你那么拮据,没吃没喝没穿的!我的工资每月都用在每个月的吃饭穿衣上了。你把钱存进银行,我是把健康长寿存进银行!我们不是要刻意去追求吃喝玩乐的享受,但我们要懂得生活。那个李老师就不懂得爱惜自己的内在和外表,最后搞得里外都不是人!”
班上同学热烈讨论起来,夏滕一时不太明白冯老师的话,只当作是一个玩笑故事记在心里。
夏滕在英语的学习上,了很多功夫,为了背单词,他把舍不得撕的小英文字典一天天撕,最后撕完了一本,考试几乎是满分。他的终极愿望是有朝一日能得到一部收录机,帮助自己的听说能力。
夏滕最感兴趣的还是语文课。
语文老师是从江城师范学院请来的王教授。
一个夏夜的晚上,在扇形教室,王教授正在用唱诗的方式,声情并茂地讲解王羲之的《兰亭集序》。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
夏滕听到这句话,看着自己那双暴露的,生机勃勃,美得自恋的大腿,像触电般的全身产生一种冲动,直冲脑门!
“自己这身充满无限活力的躯体,俯仰之间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的具有无穷思想的灵魂,将何以托附?!”
夏滕开始思考人生,思考人生的意义,思考着怎样将自己的思想灵魂永垂不朽!
“物质和财富总有穷尽的时候,只有把自己的精神思想和美好的人生经历留给后代,才能真正永垂不朽!”
他这样想着,决心做个有知识有文化而又高尚的人,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让自己的灵魂融化到自己人生的足迹中,得以永生!
他开始感慨人生,脑中时不时闪出点点火,火凝结成片言只语,他写在纸上,成为了一行行的诗句。
他想与人分享他的灵感,于是,他把一首《带刺的玫瑰》投到学校广播站,很快,学校广播里把他诗中玫瑰的芬芳,传向校园四面八方!
“夏滕,你写的什么玩意儿?像是一首流氓诗,玫瑰还有香甜的**?!”
一位男同学不知是真还是假地质问他,
“夏滕,你的这首诗写的真好!我知道你写的谁!”
一位女神真的赞赏他的诗,但她真的不知道他是写的谁。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的是谁!
夏滕就这样写着诗,一首首诗越来越长,越来越让他自己魂牵梦萦着诗中人,但他始终看不清诗中恋人的真实面目。
开始有人称呼他为无病呻吟的玫瑰诗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