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两方的人马,都已经蓄势待发,准备开战之前,乔瑞斯见了秦恪书最后一面。
乔瑞斯是一个混血儿,并不是纯正的美国人。
所以除了那双蔚蓝的眸子,他的身上,倒再也看不出来任何一点,外国人的迹象。
而毕竟在这条道子上走了这么久,所以乔瑞斯身上的那种骇人的气场,是怎样也都无法遮掩,也是怎样,都让人觉得无法忽视的。
可是就算是这样,在乔瑞斯进自己的办公室的时候,秦恪书也并没有打算起身过,从头到尾,他一直就那么从容的坐着。
从容到让乔瑞斯,有些许微微的恼怒!
因为他不喜欢那种势均力敌的滋味儿,他喜欢那种居高临下,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偏偏,在来了a市之后,在遇到之前就听过名儿的秦恪书的时候,他发现他的人生里面,似乎遇见了对手。
而他们这种人,天生的嗜血,天生的好胜,好斗!
乔瑞斯在站到秦恪书的办公桌前之后,将手撑在秦恪书的办公桌上,然后居高临下的看着坐在皮椅里面的秦恪书。
“hi,秦,又见面了。”
“坐吧。”
并不多言,秦恪书只是淡然的,看了一眼乔瑞斯,然后招呼他坐下。
甚至从头到尾,起身都没有过。
“不敢了,怎么敢在你这儿坐下?”
乔睿斯不喜欢秦恪书的态度,所以自然的,也一直想着法儿的挑着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