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我跟娘就是在这儿摘的呀,不过我今天的目的不是它,喏,我们去那儿!”小手指一伸,自己也顺着手指头看过去,就看到石板上静静的躺着许多的地木耳,急得她忍不住松开了顾君白的手,朝着那边跑了过去。
“好了,你跳过来吧。”
腿轻轻一抬,修长高挑的顾君白就跟迈了一个大步似的,就越过了边上的小沟,与顾采荞站在了一起。
一只小手,忙将他扯住,接过了他手里的东西,拿起来一点一点的翻看,将里面夹带的枯草,渣滓一一抖落,然后才放进篮子里。“这地木耳喜水,我们捡了之后,它没有水就会变得干巴,到时候就会把这些脏东西裹住,到时候再用水泡的话,可能这些渣滓什么的就裹在了里面,很难弄干净了。所以就趁现在捡的时候给抖落干净了,回家随便洗洗,就能下锅熬出一锅好汤来。”
因为下大雨,石堆附近的土地又不多,所以根本没有几个人来往。偶尔有一两个,都是路过的,要么扛着锄头去挖土的,要么是背着背篓不知道干什么的,左右没人会无缘无故的走进石堆里面。
看着他那双比自己的脸还要白上几分的脚,顾采荞就觉得让它踩到石板上,简直就是虐待。可是他的性格她也十分清楚,向来说一不二,这不,她还没说什么,他已经转身朝着另一块石板上跳了过去。
转眼,瞅着那边不大点儿的小红泡,又低头看了看石板上的地木耳,顾君白挫败的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将自己的鞋子给脱了下来。
“嘿嘿,这东西好吃不好弄,你是男孩子,自然没有我们女孩子耐心仔细。不如这样吧,你去那边给芙儿她们摘些红泡,我在这儿捡,好不好?”
顾君白也没有客气,接过了篮子,转身就走。
背对着顾采荞,他脸上的从容淡定立马消失不见,开始吱牙咧嘴,额间冒汗。
“咦?这个不是你们前阵子常吃的红泡吗?这儿也有。”
他娘的,这痛苦简直比当初被人差点砍死的痛来得还要销魂几分,谁来告诉他为什么看着田间干活的那些大叔大爷赤脚乱踩那么的轻松,他一踩就觉得灵魂都在跟着打颤呀!
脚下,就好似有人拿着一把绣针,四处扎着他的脚底一下,疼得跟穿骨抽筋似的。
其实顾采荞没看见他的脸,不代表她不知道他的痛苦。
因为他撩起了裤腿,她背对着他,正好一低头就看到他渐行渐远的小腿肚子,正抖得跟筛糠似的。牙齿一惊,顾采荞只觉得自己都看不下眼了。
臭小子以前是个富家少爷,别说赤脚踩满是石刺的石头了,就是家里的平地都没踩过。那细皮嫩肉的,一踩上去,个别尖锐的石刺肯定能刺破他的皮肤,渗出血来。这画面,简直太虐心了,顾采荞忙低下头,飞快的捡起地木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