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瑾一副理所当然地道,“你送了我书,那自然得签上你的大名啊。”
“送你书,就一定要签上自己的名字?”他怎么觉得她这个理由很牵强啊?
向瑾就道,“其实也不一定,但是我觉得吧,你那字写的好看,还是应该在这书上留一些痕迹。”
“呵,那好吧,”颜宸就无奈地笑了,然后他从她手里接过钢笔,然后翻开一册,提笔就欲写,向瑾赶忙提醒道,“每一本都签哈,还有把落款日期也写上,某年某月某日。”
颜宸抬头看了她一瞬,随即嘴角就勾了起来,然后跟着就提笔写了起来,然后向瑾就看到他在那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颜宸赠向瑾”五个字,过后每一本都是那样的五个字。
“好了,”最后一本签好后,他将书和笔一起递给她。
“嗯,写的真好,你以后若是当个有名的画家或者书法家什么的,我这书可就值钱了,”向瑾伸手接过,同时还忍不住地调侃道。
颜宸道,“那你可要失望了,我不会当画家也不会当书法家。”
向瑾道,“当个科学家也成啊,总之,是名人就成!”
颜宸盯着她瞧了一瞬,“原来你让我签名是为了这个?”
“那是,名人的亲笔签名,那怎么也会有些价值吧?若是能遇到那种你的疯狂粉,我敢肯定一定能卖个好价钱的,到时候我就可指望着这些书去发家致富了。”
颜宸就道,“那我可得感谢你高看我了,不过我还是得实话告诉你,这些书到时候还真发挥不到什么有用的价值,所以啊,你还是自己留着好好的看吧。”
“嘁,妄自菲薄,”向瑾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颜宸的嘴角就勾起了一个小弧度,“还有,这书不好够买,你也最好是不要赠送他人。”
向瑾就觉着奇怪,“你上次不是说这书在省城里是很好买的么,怎么现在又不好买了?”
颜宸道,“是很好买,但是版本太多,这个版本的书经常性缺货,上次你说想找这个书,我回去就给我发小电话说了,然后他让他们家里找了好几天也才找齐这五册,所以我才这么久给到你。”
向瑾想了想,好像是隔了好久,于是就点头道,“行,我知道了,放心吧,这书就我自己看,再说,我估计也没有几个人愿意看这种书籍。”
颜宸就笑了,跟着就告辞回去了,向瑾在将书拿回去房间之后,然后就继续坐下来剥玉米,还有一半,她得尽量争取在今明两天就将它们给全部剥完。
因为她外婆说这地里的包谷杆子砍了,那红薯藤露出来了,到时候还得把那些红薯藤给翻一下,然后顺便再将地里的杂草给扯一下。
向瑾就心想,同时也心塞的不行,她这是彻彻底底地当了一回农民,从来到这里开始,她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干农活。
什么打猪草,喂猪喂鸡鸭放牛,砍柴,掰玉米,砍包谷杆子,收拾柴火等等等等,上辈子碰都没碰过的事物,也听都没听说的事物,她这辈子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竟然是体会的够够的了。
她好怀念上辈子的明亮空调大办公室,大会议室,还有她的汽车跟洋房,以及她银行卡里躺着的那笔“巨款”,还有各个地方的特色美食。
所以这辈子她还是得要回到大城市去过她想过的生活,她可不想一辈子都窝在这个鸟都不拉屎的偏僻山旮旯里头做个整日与泥巴或者是灰尘打交道的土妞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