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也跟你提过,离开明和,加入我们。”王潮郑重道。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总结:很受限制。
蒋一帆和王潮的对话,不巧就被从27层办事上来的同部门同事听了个正着。
“凯杰科技这单可转债,有实质性障碍,关于这点我在备忘录中也写了,转出去是可以的,看看有没有别的券商能做吧,这个项目走我们明和,确实困难。”
明白的是王潮不希望让过去的任何一笔投资成为沉船,他希望通过资产重组来救活三云特钢,至少,让他们金权过去的这些设备投资实现效益最大化。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而蒋一帆糊涂的是,金权这样等级的投资大佬,既然看准了新城集团,以后会甘心只是参股么?会永不窥觑父亲的控股权么?
见蒋一帆这边没动静,王潮哈哈一笑,“我也不藏着了师弟,我确实是有附加条件。”
具体规定精简如下:
【投行之路课外科普小知识——关于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听到王潮这句话,蒋一帆算是彻底愣住了,清算价?
……
蒋一帆至今都并未跟曹平生提及王潮这个人,也没有提及自己要离职,但楼梯间的耳朵,往往不只一双。
2、《证券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王潮听后笑了,“师弟你误会了,我们这么做,也是为了盘活过去投的这家公司,并不是要它真的倒下,资产给你们利用,而后两家合并,我们金权参股,仅此而已,之后,我承诺,不会继续增持股份。”
在曹平生看来,没有任何一家企业的问题是实质性障碍,是解决不了的,人力物力财力都解决不了,那就让时间解决。
王潮没有继续往下说,他知道这个时候要留给蒋一帆充足的思考时间。
难道金权集团想让三云特钢直接走破产清算程序?
如此一来,这些一流生产线的资产评估值就会降低不少,对于新城集团来说,是捡了一个大便宜。
“我还有在会项目,现在离职,对项目审核会有影响。”
“适当的时候,我会跟曹总提的。”
于是曹平生直接私底下一个电话给王潮打了过去,笑脸盈盈地邀请人家来自己办公室坐坐,说很久没见了,有事要谈,而后就有了今天的这次会面。
何况即便是母亲答应,她的股份按照现在的股价,就算全部转让给金权集团,估计也不够付王潮刚才所说的全部生产线。
自己拉来的项目,怎么可能被这个小子轻易就给送出去?
曹平生怒不可遏,但又无凭无据,不好对蒋一帆发飙,何况蒋一帆是他的头号爱将,痛打出手怕是跑得更快,于是曹平生思索许久,只好曲线救国。
4、《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
(一)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二)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于该等事实发生日的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三)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时,应及时通报上市公司及其账户所在会员单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