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女人的钱最好赚,没有之一
李丽被驳得哑口无言,甚至心里还有些慌张。
因为从小她弟弟李志杰还就是这样的人,总爱抢她的东西,那时候可比现在穷多了,一年到头就没吃饱过饭的时候,饿的时候连树皮都啃。
好不容易搞到点吃的,还没进嘴就会被李志杰抢过去,她当然不舍得,姐弟俩时常因为争吃的打架。
而每次祝红平都偏袒弟弟李志杰,对她非打即骂,甚至还帮着李志杰抢她藏的东西。
久而久之,李志杰越来越无法无天,十来岁就跟村里的二流子混,从偷瓜果到偷鸡摸狗,现在更是锒铛入狱。
前段时间才被宣判,判了八年,祝红平现在隔三岔五就来凌家找她哭诉。
想到这些,李丽暗下决定,以后不能太纵容儿子了。
李丽将儿子放到地上,哄道:“家乐,抢东西是不对的,去向姐姐道歉。”
凌家乐直接扭过身,“我不!”
“你不想书包了?认了错婶娘就会把书包还给你。”
听到这话,凌家乐第一时间看向云茉,眼里透出疑惑,似乎在询问是不是真的。
云茉直接告诉他,“你要先向姐姐道歉,因为你抢了她的果冻,其次是向我道歉,我买书包给你是希望你好好上学,你看看你干的好事,这么漂亮的书包,别人想要都没有,你还不珍惜!”
最终,在李丽的好言相哄下,凌家乐才不情不愿的向凌春和云茉认了错。
云茉也说话算话的把书包还给了他。
凌家乐也是典型的记吃不记打,拿到书包又嘚瑟起来,吵着还要吃果冻。
李丽习惯性的就从篮子里抓了两个果冻塞给儿子,却忽略了一旁的大女儿。
云茉把凌春叫过去,也从篮子里拿了两只果冻给她。
见李丽看过来,云茉索性把话说明白了,“大嫂,这果冻我是买给姐弟俩的,你偏心家乐是你的事,但你不能拿着我买给春的东西去偏心家乐。”
说完,云茉把篮子里剩下的果冻分成两份,一人一份的分到姐弟俩手里。
“春,这些果冻你好好收着,谁要是敢抢,你就对他不客气,打到他不敢再抢为止。”
云茉这话是在警告凌家乐,同时也是在提醒李丽,少打春的主意。
李丽撇撇嘴,“弟妹,这么喜欢女儿干嘛不自己生一个?想怎么宠就怎么宠,谁都管不了。”
云茉不软不硬的怼回去,“大嫂要是嫌我对你们家乐太好了,那我以后上门空手来就行了。”
李丽顿时不吱声了。
可能是受到了教训,后面吃饭的时候凌家乐没再闹腾了。
吃完饭时间已经不早,凌江也没多挽留的将两人送出门。
回家的路上,感觉到凌川的沉默,云茉心情莫名的也不太好。
“凌川,你是不是觉得我教训你侄子太过份了?”
凌川偏过头看她,漆黑的眸子透出一丝茫然和困惑,似乎不明白她的话。
但他还是很快的开了口,“茉茉,你是家乐的婶娘,有资格管教他。”
云茉哼了哼,偏过头没再说话。
凌川当然也看得出来她心里不痛快,但他并不清楚原因,还以为云茉是在生大嫂和侄子的气,下意识就哄道:“茉茉,我觉得你今天管教得很好,你以后一定会是个好妈妈。”
云茉的脸腾的一下就热了,她气恼的扭过头,“谁跟你说这个了。”
“不是你问我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