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层的小兵,每月的饷银跟护卫队成员现在的月银一样,其他大小头目,饷银按照册子上面的规矩逐级递增。
如果有将士战死,他闺女还给阵亡将士的家人按月发放每月五百钱的抚恤金。
以他们寨子里的物价水平,如果俭省着用,这五百钱都能养活两个成年人了。
除此之外,她闺女还打算帮着养育牺牲将士年幼的孩子,在他们十八岁前都免费供他们吃穿、学习。
阵亡将士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年龄在十五到五十之间的,他闺女还给了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用权,以后他闺女名下的产业,用人会优先考虑阵亡将士的亲眷。
伤残的将士则是一定会给安排工作,除了工作,他闺女每个月还会根据那什么“伤残等级”,给发五十到三百钱的伤残补助,端午、中秋、冬至、大年还会给发年节福利。
除此之外,伤残将士的家属也可以和阵亡将士的家属一样,享受他闺女名下产业的优先录用权。
如果说这些条款已经足够将士们没有后顾之忧,那么后面那些,收殓遗骸,祈福超度,立碑建庙,就是专门针对将士自身的了。
死者能够入土为安,还能得到僧尼、道士的祈福超度,这对相信阴间以及来世的古人来说,无疑是相当重要的两项政策。
再加上叶安澜还打算给他们立碑建庙,让他们名传后世、流芳千古,这谁能扛住不心动啊?
“他们争抢也没用,选择权在我们这些人手上。”叶安澜笑着又摸出一本小册子递给众人传阅,“这是我制定的筛选规则,你们看看还有没有什么要改、要添的。”
众人传阅一遍,发现叶安澜给出的筛选规定相对来说还是很全面的。
第一,应征入伍者年龄需在十八到四十之间,且女兵身高不得低于四尺五(1.5米)、男兵身高不得低于四尺八(1.6米)。
第二,应征入伍者不能是家中独子或独女,同一家的兄弟姐妹应征,需符合三征一或五征二的征收比例。
第三,应征者必须接受大夫把脉和体能测试,唯有四肢健全,身体健康,无大病、传染病,且能“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者(注),方能成为正式兵卒。
前面的两条半倒还好说,既达到了筛选兵卒的目的,又能充分彰显叶安澜身为主公的仁慈和大义。可最后的那半条,众人都觉得这标准实在是有点儿高了。
要知道如今的这世道,很多人都已经处在快要饿死的边缘了,别说是让对方甲胄武器齐备跑一百里了,就是空着手跑,很多人都是跑不及格的。
手指划过通篇这唯一一句不是大白话的话,裴怀玉不无遗憾的想,就算这是这本巴掌大的小册子上,唯一能够证明他们叶姑娘也是个文化人的句子,他也得忍痛割爱把它给删掉┓(`)┏
他对叶安澜道:“第三条的后半句,这标准会不会过于严苛了?”
这可是古人用来筛选精兵的标准,他们叶姑娘也不知咋想的,居然拿来作为筛选一般兵卒的通用标准了。
孰料叶安澜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的要求过分,她摇摇头,“这只是最基本的,哪里严苛了?”
众人:.
注:
引用的征兵标准出自《荀子》议兵,大概意思如下:
穿上护住身体三个部位(上身、颈部、髀部)的铠甲,拿着拉力为十二石的弩弓,背着装有五十支箭的箭袋,把戈放在那上面,戴着头盔,佩带宝剑,带上三天的粮食,半天奔走一百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