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阴差阳错的一夜,被卖掉
李可从小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
被洗脑长姐如母,要牺牲要奉献。
吃的喝的穿的好的,都要让给弟弟妹妹。
脏的苦的累的活儿都是她干。
说是重男轻女也不尽然。
至少家里对妹妹就还不错,只可着她一人剥削压迫。
这也造成,她虽然相貌清丽,却毫无气质。
而且性格胆小怕事,自卑懦弱,扭扭捏捏,总是低着头不敢看人。
后来她才知道,那是因为她不是亲生的。
才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母当成工具人,可以随意被牺牲。
通知书让出去后还没多久,弟弟李梦龙在学校打架,把同学的眼睛打坏了。
对方家庭在当地有一定的势力,要求赔五千块,不然就要李梦龙两只眼睛。
王翠莲既没有钱赔人家,又不舍得自己的好大儿失去光明。
最后是李梦娇出了个馊主意,去借高利贷。
结果利滚利,不到一年就从五千滚到了三万。
要债的人天天堵上门,扬言不还钱就要她好大儿的命。
这可不就抓住王翠莲最大的软肋了嘛。
走投无路的王翠莲,再次把主意打到了她身上。
结果把她灌醉后,却送错了房间。
她醒来后,身边躺着高烧的陈行一。
门外养母带着一群人在为她“讨回公道”。
王翠莲要以3万块的价格,把她嫁(卖)给陈行一。
不然就要去告他强奸,让他坐牢。
陈行一当然不可能认,他可不是吃闷亏的主。
他恶名在外,伙同一群小混混,每天招猫逗狗,吃喝玩乐,一点正事不干。
李可也不同意,陈行一是陈晨的小叔,她不想成为初恋他婶。
于是天天在家里哭天抹泪,寻死觅活的,要不然王翠莲也不能给她下药。
男不愿娶,女不愿嫁。
只有王翠莲一个人急得嘴上冒火泡,谁让自家好大儿还在等钱救命呢。
王翠莲只能硬着头皮,天天上门找陈父陈母。
陈行一是老来子,从小爸妈宠的要命,害怕看到他皱一下眉头。
当然不愿意违背他的意愿,替他娶妻。
最后是王翠莲带着b超单上门,陈父陈母认下了这门亲事。
一方面,这事闹得人尽皆知,李可要么嫁给陈行一,不然坏了名声,会被流言蜚语淹死。
如果李可有个好歹,以后说出去就是陈行一睡了人家姑娘,不想负责,把人逼死了。
这样的名声传出去,她儿子这辈子别想结婚了。
另一方面,陈母很满意李可这个儿媳,毕竟她吃苦耐劳,老实本分,不作妖不闹事。
虽然怯懦了点,但好好调教,能成为不可多得的贤内助。
当然了,更重要的是,她肚子里有了陈行一的孩子。
老一辈的人比较注重血缘子嗣。
而陈父听陈母的。
陈家全家上下开始筹钱,拿来娶李可。
这年头彩礼平均两三千,陈家为了娶她掏空了家里多年积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