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静静地洒进帐篷里,在地上投下一抹朦胧细碎的光晕,床幔里的人似乎还没有醒,屋里一片安静。
萧成宇支起胳膊,见怀里的人睡得正香,也就没有动,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张有些憔悴的脸,这些日子,她跟着他担惊受怕,人也瘦了一大圈了。
他忍不住地伸手抚摸着她如墨的长发,瞥见她脖颈上的那处依然有些青紫的吻痕,心里不禁懊恼起来,那晚他饱受媚药的折磨对她全无怜惜的一次一次地索取,她当时虽然不知情,但是看到他情绪难控的样子,也只是一声不响地忍受着,到现在也没有一句责怪的话,她其实一直在分担着他的痛苦……。
细细想来,自从她嫁给他以来,不管他去哪里,做了什么,她几乎都在默默分担着他所有一切的不如意,往事如潮涌般涌来,不断在他眼前浮现……。
没有成亲的时候,他一直觉得女人是累赘,所以对成亲很是抵触,特别是当他知道跟他有婚约的女子也不满意这桩婚事,而找人代嫁的时候,他更是怒不可言,认为自己受了侮辱,所以才对代嫁而来的她,冷冷淡淡,因为他从来都不喜欢凡事唯唯诺诺的女人。
可是如今直到他喜欢上她,却又觉得他一时一刻也离不了这个女人,即使两人不在一起的时候,他只要想到她在家里等着他,他心里就会感到无比的甜蜜,在这个世上。除了他娘,还有个女人为他牵肠挂肚,等他回家……。
林雪漫睁开眼睛,见萧成宇正眼睛不眨地看着自己,莞尔一笑,“你醒了怎么不叫醒我?”
这一觉睡得还真是舒服,她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总算睡了好觉!
“多睡一会儿吧!”他笑笑,给她盖了盖被子。说道,“不着急起来,这些日子,你太累了!”
“只要在你身边,我就不觉得累!”她钻到他怀里,抚摸着他结实的胸肌。柔声道,“成宇,咱们回家吧!我想孩子了!”
“嗯,咱们先回渔州,然后再去定远镇看孩子。”他拥着她,在她耳边低语道。“我也想孩子了!”
“你们男人还知道想孩子?”她娇嗔地看着他,笑道。
“看你这话说的。男人就不知道想孩子了?我自己的孩子我不想啊?”他捏捏她的鼻子,说道,“你说你成天脑子里都想什么?”
“想你!”她扑哧一笑。
“真的?”他扳过她的身子,俯视着她,意味深长的看着她,“你昨晚可不够意思,一上床就睡觉。我想跟你说说话都没有机会!我还没睡,你就睡了。我醒了,你还在睡,你既然这么想我,那咱们现在就来一次吧?”
“去你的!”她脸一红,忙推开他,起身开始穿衣裳。
“看看,口是心非了吧!”他不以为然地坐起来,不紧不慢地穿着衣裳,说道,“赶紧洗漱一下,我带你出去吃饭,你还没有好好看看这个宣州城吧!”
“嗯。”她欢快地应了一声,忙下床洗漱梳头。
大齐的疆域以狭长闻名,所以国土的东西两边相距不是很远,最东边的龙潭镇跟月氏隔海相望,最西边的宣州跟北诏则是隔着一片沙漠,虽然同是边陲小镇,相比而言,宣州的异域风情反而更浓一些。
街上的人大都穿着色彩醒目的衣裳,或大红或大绿,女人们大都喜欢带着亮晶晶的大耳环,肤色比内地的人要黑一些,颧骨高一些,虽然这里有过好几个月的战乱,但是此时也看不出一点战乱的痕迹,他们脸上的表情很是安详,不时传来几声欢快地笑。
街两边的铺子大都很破旧,而且常年失修的样子,有的房顶甚至都已经长出了杂草,里面住着一窝窝灰色的麻雀,叽叽喳喳地很是热闹。
阳光淡淡,前几天下的雪已经开始融化了,地上很是泥泞,坑坑洼洼地,很不好走。
林雪漫提着裙摆,小心翼翼地踩着地上仅存的几块青石板,一步一滑地拽着萧成宇的衣角,有好几次险些摔倒,引来他几声嘲笑。
两人挽着手,走到大街上,立刻引来不少路人的目光,一看装束,就知道他们不是本地人。
“你要带我去哪里?”林雪漫望着前面极不规则的街道,皱眉说道,“还有多远?”
这城里怎么看上去跟迷宫一样,一个路口好几个岔口,要是走丢了,可真是不好找。
“就在前面,快到了,我带你去吃宣州有名的全羊汤,保证你以后还想来。”萧成宇笑道,“我前段时间养伤的时候,胡大夫说羊汤大补,就领着我来这里喝过一次,当时我就想,这么好喝的羊汤,要是我媳妇来尝尝该多好,现在可巧你来了,所以我一定要带你来尝尝。”
“嘴真甜!”林雪漫轻笑道,心里不禁一阵甜蜜。
“我真是这么想的!”萧成宇笑笑。
往前走了几步,拐了个弯,两人进了一家羊肉铺,这铺子一看就知道有年头了,屋顶的瓦掉了大半,墙似乎也快要塌了一样,里面只有六张桌子也早就破旧不堪,椅子也发出吱吱地响,一切都是岌岌可危的样子。
铺子不大,却是人满为患,一片嘈杂。
里面喝羊汤的人却出了一头的汗,个个红光满面的,一脸兴奋,面前的盆子喝都光光的,几乎可以照出人影来,丁点不剩,看来,还真是好喝!
林雪漫是开了两家酒楼的人,一看这架势,彻底颠覆了她对饭馆的形象,一直以来,她都觉得开饭馆不管你的菜好不好,首先这面子工作要做全。也就是说,你要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是干净舒适,其次就是热情,你得先把人吸引进去,然后再品味菜是不是对口味。
只是,眼前这铺子,她疑惑地看了萧成宇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