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般动荡那般疯狂的青春!
收场的那般落寞!
以至于隔了三年,她仍是那般年轻,却心态苍老!
甚至于此刻,她那般的肮脏,那般的无能为力。
“林肯,林肯……”
要是你在我身边该多好啊!
我是不是可以一直恣意,无所顾忌,肆无忌惮……
同欢将头埋在膝盖里,默默流泪,她就算哭也是那般隐忍的。
她那般强悍的大脑,却了那么久才想清楚,林肯已经死了!
那个高大的俊朗的男生,不会站在她身边,为她撑起一片天地。
她微微的笑了笑,颤颤巍巍地起身,据说,活着,是对死者最好的珍重。因为只有活着,你才能留存下死者的记忆。
要不然,林肯算什么呢?他们的青春他们的爱情又算什么!
所以,同欢,必须活下去!哪怕人世那么脏,也要坚强的面对!
她微微抬头,望着被灯光晕染得血红的天空,深深呼吸,然后大步往前走去。
她没去搭地铁,而是一直走一直走,好像是要把这条路走到尽头似的。
她从未想过,在林肯走后的日子里,她会这般狼狈,这般落魄……
漆黑的夜里,昏黄的路灯下,她觉得无数的人都转头,看向她。
她想,此刻的她一定又**又悲哀吧。
可为什么不去死呢!
她这么脏的活着,为什么还要活着?
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难道所有的苦难……真要等到末日审判的那一刹,被上帝宣布救赎或降罪吗?
基督教的教义里,苦难,是上帝的安排!
信徒该相信苦难的意义!
可这世上真存在上帝吗?
众神已死!
同欢,乱七八糟地想着什么,在寒冷的夜晚,慢慢晃荡。
她太狼狈,不想回校,所以打算回家,她需要一个幽暗的角落,独自一个人,舔舐浑身的伤痕。
学校,真的不太适合。
而皇甫烈说过,他会搞定陈修义,作为他嫖…妓的价钱。
呵呵!
那高高在上的口吻,难道她要感谢他吗?
***她就算是婊…子,也该有选择开不开门做生意的权利!
可在皇甫烈面前,她没有任何自由。
这样的纠缠,会有多久呢!
同欢不知道,哪怕回到家,她都没想到答案。
她那般疲惫,却仍是开始收拾自己,一遍遍的刷牙洗澡,歇斯底里地想把皇甫烈的气味抹杀。
可纵是身上没了皇甫烈的味道,可是心底、灵魂上、记忆里,都是那个人的气息……
她从这一刹,学会了恨!
全拜那个恶魔所赐!
他教会了她恨,她第一个恨的人就是他!
她狠狠地把自己一遍遍的洗刷,换上厚厚的衣服,就去睡觉。
她需要休息,需要漫长的休眠。
可电话却想起,是宋沐远。
同欢不想接电话,便没接,可那电话铃声响了很多遍,她烦躁却慵懒,止不住拿了手机想要关掉,却不小心摁到了接听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