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欢今天特意穿了十公分的高跟鞋来衬她的黑丝,所以这时候别提多么憋屈了,她只能放缓了脚步悠闲的当做是在看风景。
却不曾想,皇甫烈居然开了那辆看上去非常商务的劳斯莱斯路过。
他放慢了车速,摇下了车窗,朝着同欢吹口哨:“美女,要不要搭车?”
同欢真心不想为难自己,穿着尖细的高跟鞋走路对同欢来说不难,但是也不太好受,而且现在已经是四点多,一到晚上,她的时间就是皇甫烈的,而等她折腾到皇甫烈约定的地点,最起码六七点了。
这时候能搭个顺风车,自然不错,她也不矫情,立马去拽车门。
皇甫烈今天心情似乎不错,言笑晏晏地望着她:“穿得这么诱惑,去勾引谁啊!也没见你这样引诱我!不过,说真的,云城虽说是豪阀无数,但真正能比得上圣城豪门的,只有一个云家,云家破败之后,云城就没什么好看的!整个云城就没一个家族能镇得住云城,让你这样一个有趣的女人去勾引云城的任何一家,都挺不划算。”
云城虽然是坐名城,却比不上圣城或者海城,一个政治中心,一个经济中心。
云城不过是一座慵懒的小城,小富即安,就算有野心,也被云城美丽的景色和懒散的氛围磨灭殆尽。
这样舒适的氛围,是出不了英雄的。
但云城是同欢的故土,她这人护短的厉害,云城的不好自家人说倒没什么,皇甫烈一个外来人,却是不准说的。
她抿着唇,淡淡道:“云城的林家,在整个南方黑道,别说皇甫家不忌惮。”
皇甫烈目光奇特地看了她一眼,倒是没想到她会说到这话题上来,但既然已经开口了,皇甫烈就不忌讳谈这些。
而且,这女人,居一城而晓天下事,见识不浅,皇甫烈挺喜欢跟她谈天的,甚至有时候会想,若是同欢是一个男人的话,就好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