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看一个男人的品味得看他身边的女人。
这男人,把她装扮得富贵艳情,不就是想借由她表示自己钱多的无处吗?
可是,对陈家,同欢就算没有仇恨,但也绝谈不上喜爱的。
陈修义的寡情,让同欢见识到男人的自私和凉薄。
陈修义于同欢而言始终不过是一个陌生人,他哪怕死在她面前,她也会无动于衷。
“那么,你的目的呢!”
同欢倏然轻笑着问道。
皇甫烈眸子半眯,笑得慵懒而华丽:“我想……得到这家公司!”
他半点也不掩饰自己的目的。
同欢没有吭声。
心底却知道,这,才是他的作风。
这个男人,如同恶魔,要么占有,要么毁灭,绝不会有任何模糊的选择。
陈氏国际,要么被他彻底收购,要么就任其破产……
皇甫烈绝不会送上大笔的钱而只当一个没有实权的股东。
给读者的话:
读者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