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烈这才注意到同欢左手手腕处狰狞扭曲的疤痕,长长的一条,很粗,深谙伤口处理的他一下子就知道这不是一次切割过的伤口。
他微微凝眉:“你自杀过。”
这种事情,也没什么好说的。
同欢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有一次不小心摔了一跤,被玻璃划伤了下!”
云烈对这种借口很恶心,冷着声回了句:“那这玻璃真聪明,居然划了这么下,还不止一次!”
同欢手腕上的伤口,除了第一次,其他的都是玻璃和各种尖锐器皿刺伤的!
同欢说摔跤,那是睁眼说瞎话。
不过云烈也没细细推究,而是拿出一条做工精致考究的手链,给同欢带上,正好挡住那丑陋的疤痕,又和这衣服相得益彰。
“以后就戴这一条吧!别取下来了!”
他淡淡地命令。
同欢没吭声,知道这种时候拒绝男人太不明智了,她一般都选择事后再说。
这项链和手链,甚至耳朵上的耳坠,哪一项是她消费得起的,这种东西,根本和她不符,她素来拥有自知之明,不是自己的,绝不会强求。
而云烈就这样带着同欢出门。
有到店内订做衣服的女人看着同欢浑身上下的珠宝,止不住微微张嘴轻轻低呼,对比之下,同欢的美貌倒是其次了。
云烈很满意这种效果。
拽着同欢上车。
分分钟的时间,云烈的车已经换了,不是加长林肯,而是迈巴赫。
开迈巴赫的人,都是优雅又严谨的。
同欢莫名想起谁这么说过一句,但是想到云烈,他不过是禽兽而已,虽然这禽兽衣冠美好。
车子,在夜色里如离弦的箭一般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