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他们的梦。
而这一次的“明日之星”,是整个黑礁的希冀。
她必须用音乐去征服。
下定决心,同欢便踏入书房,打开尘封许久的琴盒,从里面拿出心爱的吉他。
这把吉他是林肯的,当年的她,不过是一个学着钢琴和古筝的淑女,是林肯手把手教会了吉他,也教会了她自由的歌唱……
隔了三年,琴弦已然生锈,同欢换了副琴弦,调好音,轻轻拨动琴弦,熟悉的曲调,是那首从未曾发布过的《鸿沟》!
她能弹琴,可是一开口,声带便停止功能,憋得紧紧的,发不出任何声音。
同欢……满脸痛苦……
可是,她必须熬过去,重新学会歌唱。
这一次,没有林肯在身边,她也要坚强地自由地当那个歌颂者!
晦涩的嗓音,轻轻响起,天籁般的音调,此刻却发紧,嘶哑,那声音变形、扭曲,完全听不清那歌词……
可她仍然在歌唱。
歌唱到天明。
甚至接下来的两天,同欢都在练习唱歌。
本该是极其熟练的曲调和歌词,可是在同欢这里,变得格外艰难,这是她的心理障碍,她必须跨过。
两天后的夜晚,却是同欢和云烈的交易之日。
同欢不敢迟到,便收拾了一番,匆匆下楼。
她一出小区,便有一辆加长林肯等在那里,同欢记忆力极好,一眼就认出那是云烈的车。
车窗摇下,云烈坐在车内朝她勾唇潋滟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