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全苍家的人都在为苍逍的婚礼忙碌,苍逍家挤满了人,张灯结彩,楼上楼下铺满了又软又红的地毯,连桌子缝都不放过。
偌大的客厅挂满了红色绸缎和各种颜色的布偶和气球,原来挂着的苍逍妈妈的大幅艺术照换成了更大一幅加入方依然的全家福,照片里,苍逍和父母矜持的抿着嘴笑着,方依然则是咧着嘴,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古代宫廷的礼服衬得这一家人犹如是欧洲的贵族。
照片旁边的沙发上坐满了人,大人小孩都喜气洋洋的嗑着瓜子,吃着喜看电视,而大门大喇喇的敞开着,随时欢迎来前来贺喜的宾客。
“孚嘉,你要穿哪件衣服?明天一早就要去接新娘,冬天凌晨要冷死的。”
一个亲戚家的堂姐看着孚嘉带来的一包衣服,挑来选去,明天是婚礼的日子,g城的风俗是男方家要带着聘礼去迎娶新娘,其间不乏有新郎被整蛊的桥段。
“我的大衣不是白就是红,要不就是黑,这是有点难为我,白的吧,跟婚纱撞了不好,红的吧,跟旗袍撞了不好,黑的吧,穿着去新娘家接亲是不是更不好。。。。。。”
“谁管你那么多,就白的吧,白的好看。”
“他也说白的好看……”孚嘉想起了齐烨。
“他?孚嘉的男朋友吗?”
“不是。”
堂姐眼睛一亮,说道:“还不老实招来,有没有照片,给我看看?”
孚嘉脸一红,连忙岔开话题:“苍逍哥准备得怎么样了?”
“你说苍逍是怎么回事,明天结婚了,这里那么多家里人在,也不见他出来跟大家打个招呼,招待下客人,全是他老爹老妈在忙活。他就自己躲在书房里玩电脑,那么大了还这么没礼貌,今天到底谁结婚!”堂姐非常不满苍逍的做法,一直在抱怨。
“他从小就是个奇葩。”孚嘉也忍不住补刀。
想起前几天在qq上,苍逍难得没有隐身,发亮的头像旁边显示着他一直在循环听着一首歌,是枪与玫瑰的“don‘tcry”。
那首歌孚嘉印象很深,低沉的男低音,扉靡的调子,但是却有很能安慰人的歌词。
苍逍这时候听这首歌,太不合时宜。
当时孚嘉也没有跟他搭话,但是心里却暗暗鄙夷,想必他那时候正在绞尽脑汁,想着怎么跟种璇交代吧。
古人还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毕竟是古人的思想了,过了几千年,现在流行的是情随境迁,现实里的真实情况是,爱情会大部分败给时间和距离。
苍逍、种璇、方依然三个人,轮流做了时间的实验者,这场爱情测试里,还是最敢放,最会把握时间的人取胜。她不怕等待,她豁的出去,所以她成了最后的胜利者。
种曦和种璇都没有联系孚嘉,一句疑问都没有,孚嘉想,种璇这时候应该伤透了心,连问都没兴趣了吧。
爱情里谁都想做最优雅的那一方,这也许是自尊在作祟,但是爱情里要是没有了自尊,连抽身都不能优雅,输了人的同时,再输了自尊是不是更惨,更会让人瞧不起。不再过问,云淡风轻,还能让对方对你有所愧疚或者遐想,疯疯癫癫,死缠烂打,一定是最后那个千疮百孔的人。
“孚嘉,你不去见见你哥哥?”孚嘉妈妈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客房里。
“不去了,他这时候谁都不会想见的。”
“你怎么知道的,你跟他关系很好啊。”
“那只是小时候的事了,哎呀,妈,你赶紧出去打打麻将吧。”孚嘉有些不耐烦。
嘴上这么说,其实孚嘉心里还是很好奇现在的苍逍是个什么状态。打着电话给哥们儿诉苦,痛哭流涕?还是春风满面在书房悠闲的玩着网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