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十三都有一个不大好说出口的担忧。
按照女儿像爹儿像娘这种说法,他隐隐觉着自己两个儿子在挑媳妇这件事上,很可能要犯以貌取人的毛病,一言以蔽之:好色。
证据么,就是文笙当初似乎对钟天政那个小白脸颇有好感,要换一个丑八怪那么心狠手辣,文笙早把对方连根拔起了,钟小白脸作了一回又一回,文笙那个手下留情啊,现在想起来,他心里还酸溜溜的呢。
文笙后来会对十三爷另眼相看,还不是因为自己在赤月村刮了胡子,她看自己长得不赖么?
要不她怎么那么喜欢戳自己的酒窝?
虽说儿媳妇漂亮些没什么不好,最起码将来孙子辈也跟着受益,可十三更希望儿子能像他这样,找的媳妇不但才貌双全,最重要的是脾气相投,能同甘共苦,那才不枉来人世走一遭。
孩子们一天天长大,直等到大闺女成了亲,两个儿子也有了心仪的对象,没等十三松一口气,他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他才十六岁的小女儿陆呈枫看上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小白脸。
陆呈枫和对方是在游园会上认识的。
说起游园会,就要说说这二十多年大程的变化和乐师学院的发展。
二十年间没有战事,只这一点就够李承运稳坐皇帝宝座永载史册的了,更何况他减赋税轻徭役,整顿建昭帝的旧臣不手软,军中有纪南棠坐镇,江海上贸易十分繁荣,加上老天作美,这些年各处风调雨顺,年轻的大程已经渐现盛世之貌。
至于乐师学院,幸好当初建的时候李承运御笔一圈,给划了这么大的地盘,现在看看真有先见之明。学生一年多过一年,甚至有远渡重洋慕名而来的。
每年七月,乐师学院都会举行声势浩大的游园会。
举国乐师齐聚一堂,以乐会友。
从懂事起。陆呈枫差不多每年都会到游园会去玩耍凑热闹,有时候是跟着哥哥姐姐,有时候是叔叔伯伯亦或几个师兄带着她,今年她自觉长大了,二师兄林念北一时没看住。她换了身打扮,脚底抹油溜走了。
陆呈枫不爱看斗乐,游园会开始好几天了,她知道哪里最好玩。
学院西南靠近青泥山的角落有群人在和着乐声喝酒唱歌,喝到酣畅时大家载歌载舞的,认识的不认识的,谁去加入都可以。
陆呈枫很喜欢这种热闹,一个人跑了去,躲在树丛中,伸长了脖子探头控脑地张望。
她瞧见不远处一个年轻人拿着酒樽被人拉下场。
他穿了件玄色外裳。腰间金带一束,衣领袖口绣着大朵的祥云,头戴金冠,衬得长发乌黑,双眉飞扬入鬓,眼睛熠熠生辉,大约是喝了不少酒,离席的脚步还有点踉跄,挥臂转身间衣袖飞舞,道不尽得潇洒飘逸。
最关键的是。这个人他笑得可真好看,神采飞扬的,那一瞬间陆呈枫几乎不能呼吸,就觉着阳光只洒在这个人身上。他连头发丝都在闪着光。
陆呈枫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
“二师兄,二师兄!你快来,那个人你看到了么,你快去欺负他呀。”
啊?林念北莫名道:“我为什么要欺负他,这小子惹你了?”
要知道,林念北长大之后虽然不再是受气包了。脾气却是所有师兄弟里头最好的一个,除了那讨厌的谭吉宝,在学院里面就没有不喜欢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