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不逊将军在如今地价非常非常贵的大兴购置了一座豪宅。
府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仆佣。
他现在的这种情况属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仆佣的来源大抵有皇帝赏赐的,同僚好友赠送的,外婆担心他不能很好的照顾自己从南崇带来的,还有毛遂自荐前来投奔的,林林种种,十分之复杂。
好在十三心很大,再加上他也不差钱,看顺眼的就收下来,交给管家方山调/教安排。
定居大兴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十三都未发现,他的这些门人里面堪称藏龙卧虎,不但汇聚了三教九流,江湖上诸多门派的武林高手,也不乏出口成章、能诗善画的才子才女们。
按说他不会如此漫不经心,可谁叫正有一个大麻烦困扰着他呢。
这要从他和文笙的洞房烛夜说起。
“媳妇,过会儿我可能会散功,就是变成一个普通人。往后还能背着你跑,可跑得不如以前快了,遇事还能挡在你前面,只是没有以前能打了……”
文笙和他额头相抵,柔声安慰:“别担心,都有我呢。”
十三抱紧了她,面颊贴着面颊,深深地吸了口气,有点紧张,有点忐忑,更多的则是激动,啊啊,这一瞬间他特别能理解他亲爹陆鸿大当年的选择,别说只是一身功力化为乌有,就算要了他的命,那也值得。
红红的烛光下,文笙的青丝洒了一枕,她的脸庞看上去格外娇艳,像一朵含着露珠的玫瑰,吸引着十三情不自禁伸手轻轻触碰:“宝贝儿,来,唱首歌听听。”
文笙羞嗔:“别胡闹了,这哪有……半夜里唱歌的。”
十三见她将脸侧到一旁,摆出一副任君采撷的小模样,一时连眼睛都红了。遵循本能,张嘴便含住了文笙纤巧圆润的耳垂,看她由耳朵到脖颈迅速涌上一层血色,含糊道:“别当我不知道。宝贝儿你这段时间《连枝》用得多了,水平渐长,哼哼小调也可以的,来嘛,别害羞。听说姑娘家头一回可是非常非常得疼。”
这一下文笙浑身自里往外透着粉意来,连脚趾头都红了,“啪”地一巴掌拍在十三宽厚结实的脊背上,嗔道:“陆不逊,你个混蛋!”
十三“嘿嘿”坏笑,就势将她抱住,没头没脑地亲下来。
但得个同心子,死共穴,生同舍,便做连枝共冢。共冢也心欢悦……
就像十三所说,确实非常非常疼,文笙因他调笑,偏忍住了一声也不吭。
十三见她紧咬着唇心疼不已,索性伏在她耳际,伸了胳膊给她,气息火热地粗声道:“疼么,给你咬回来!”
文笙明明脸都白了,偏要强好胜,却将头一扭。娇哼道:“才不要,一身的臭汗。”
其实《连枝》确实能分担苦痛,减轻身体的不适,文笙非要一人挨着。到不是不舍得十三这混小子跟着吃点苦头,一方面是抹不开面子,再有就是,她觉着若用《希声谱》做这等事,实是对有辱斯文,对不起先贤。
不就是疼么。当初受伤时,比这更大的罪都遭过,这点儿算得了什么。
不过到后来,文笙还是妥协了,她顾不得收拾自己身上,披了大红嫁衣半坐起来,将满头大汗的十三搂在了怀里,轻轻给他哼唱了一阵《连枝》。
等体内乱窜的气息停下来,十三如释重负,反手抱着文笙亲了亲:“媳妇,你对我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