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又干了几杯,司马南终于说上正事了,“兄弟,不知道你对我们鸿兴帮有没有兴趣。”
杨华愣了一下,听老头的语气是想拉他入伙啊!不过他对这种小混混帮一点兴趣都没有。
杨华拿起酒瓶咕嘟咕嘟一口全喝光了,放下酒瓶抹了抹嘴角,对司马南说道:“南叔啊,我对你们帮主非常感兴趣,不过我对入伙这事确实一点兴趣也没有。”
司马南找杨华来喝酒就是想拉眼前这人入伙,加入鸿兴帮,这样的话鸿兴帮又会多了一个高手。
没想到杨华想都不想就拒绝了他,不过他也不生气,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干黑社会的,既然他对帮主有兴趣,那就让帮主慢慢来搞定吧,还没有几个男人能抵挡的住帮主的魅力。
“如果兄弟什么时候有空了,随时来找我!”司马南说道。
杨华越听越觉得好笑,这都什么年代了,这老头说话怎么像古代人一样——磨叽。
杨华放下空酒瓶站起身来,“谢谢你请我喝酒,我要走了。还有,我是绝对不会去找你的,不过呢我肯定经常去找你帮主。”
司马南一愣,哈哈大笑,“欢迎!”
杨华放下窗户开着车在路边慢慢的前进,突然路边的一家店吸引了他。停下车走进店,店布置的很优雅,充满了浓郁的香,店女主虽不漂亮却是个很优雅的mm。
“先生,您想买什么?”mm很礼貌地问道,露出一口洁白的贝齿。
杨华微微一笑,“买给女朋友!”
“买给女朋友最好的就是玫瑰了,我们这里今天新到了一批蓝玫瑰,非常新鲜!”mm热情地介绍起来,领着杨华来到一大丛蓝玫瑰旁。
杨华低头深吸了一口气,玫瑰的香气就是不一样——浓而不腻。
mm一看杨华的就知道是要买这蓝玫瑰了,于是接着介绍道,“买给女朋友的话,最好的是十一朵或者是九朵,代表一心一意或是天长地久。”
“买九朵吧!”杨华想了想说道。
。。。。。。。。。。。。
林诗美一个人坐在空旷的客厅里,纯白色的睡衣衬着她雪白的皮肤,两条丰盈的玉腿架在一起,脚上挂着水晶拖鞋,修长的脖颈,纤细的锁骨以及松松盘起的秀发,无不透露出她高贵优雅的气质。
她手里端着一杯红酒,暗红色的液体映衬这她白玉般的纤细的手指。
看着眼前一堆的袋子盒子微微的笑着,这是她今天一下午的成果。今天下午她只去公司报了个到,就到附近的大商场在男装区逛了一下午,只要她觉得合适杨华的衣服鞋子就全买了下来。
衣服是买了一大堆,可是人没来,她拿起电话想打给杨华,手按在键盘上想了一会又把手机放下了,长叹了一口气,仰头喝光了杯子里的酒。
正在这个时候,门咔嚓一声开了。
林诗美愣了一下,看着杨华捧着一束玫瑰走到她面前。
“啊!”她大叫一声搂着杨华的脖子,迫不及待地吻了上去,杨华搂着她的纤腰激烈的回应着她。
直吻的喘不过气来,林诗美才放开杨华。
杨华笑着舔了舔嘴唇,把举到林诗美面前,“送你的。”
“好香!”林诗美捧着低头闻了闻。
她拉着杨华的手把他拉到那一堆衣服前,“我给你买的。”,放下玫瑰低头翻了一套衣服放在杨华身前比划了一下,“穿上试试!”
杨华换上那件衣服站在她面前,在林诗美眼里,杨华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她轻轻搂着杨华的腰,头枕在他的肩上,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迷恋眼前的这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