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就卖到了平康坊里头!”
丹娘瞧着气氛酝酿的差不多了,转而抬起头看向村长说:“我要和离!
若是孙家不同意,要不就有本事弄死我们娘四个,不然我就要去京兆府里头去告官!
我要告孙婆子强行略买良民!
律法规定,略买良民,又是亲孙女,是要徒刑三年的!”
“哄”的一下子,本来周围的大小女娘都在议论,这回丹娘的话音刚落下,就连原本没说话的老少爷们也起了话头子,三五成群的开始说起丹娘说的事儿来。
村长的脸更黑了,这回他实在是装不出好人样儿来了。
要是真的让丹娘告了上去,一级一级找下来,最先吃瓜落的必是他这个村长来。
村长实在是没想到丹娘这么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村里头被欺负到头,就差被磋磨死的妇人,竟然还知道律法规矩了。
“好啊,我说怎么就在今儿这个日子里找事儿了?
原来是早就打听清楚了,这怕不是哪个懂律法的人给出的主意吧。”
村长又坐回了椅凳里,和几位村老面面相觑,都带着些尴尬和不愉来。
周围的村民们,不分男女,不分老少都在热烈的讨论着这个事儿。
只村长他们呆的这一块儿地方,好似是真空了一般,竟没有人说话了。
丹娘知道,他们必是恼怒了。
丹娘明白,这次机会是唯一的机会了,必得要和离成功才行,不然前路对她们娘四个来说就真的是死路了!
“啊,老天啊,我们娘四个活不下去了啊,活不了了,我要去京兆府,我要去长安城,没有天灾,都是人祸啊。
良民都过不下去了啊!
圣人脚下,良民都过不下去了啊!”
一边哭喊,一边抱着大丫就往出走,眼看着丹娘就要走出宗祠前这一块儿了的时候,村长才对着自家婆子使了眼色。
这才有两个力大的妇人出头上前,拦住了丹娘的去路。
最后,又是一阵磨皮,还饿着肚子的村长和村老们,都只想快点儿把这点子事儿解决了。
所以,最后在律法的威严下,孙家不得不同意了丹娘带女和离的要求,但同时丹娘为了带女和离,也不得不答应了孙家的条件。
孙家的条件是,可以带走四个小女娘,但是,往后每年按着大小,从大丫到五丫,都得给孙家一定的银钱,直到还清她们这几年在孙家吃用的钱财后才行。
比如大丫快八岁了,至少要还八年的口粮钱才算完。
这种丧尽良心的条件,丹娘本不想答应,但孙家咬住了这一点,宁愿放丹娘去京兆府去告官,都不带改的。
没得法子,丹娘只能先应了下来,等以后再问问何先生如何办的好。
丹娘不识字,孙家也没人认识,不过丹娘想着,再如何,这和离书都是要送去京兆府上红契的,那村长应是不会作假。
拿着已经摁了手印的和离书,丹娘只收拾了一个破包袱,这包袱临出孙家的门时,还被孙母扯了下来仔细扒拉过,发现不过是一些旧衣裳才放了丹娘和四个丫头离开。
宝子们,编辑暂时还没搭理我,所以第434章解禁的时间又要往后拖一下啦。
唐律中关于“贩卖人口”的基本刑集中规定于《贼盗》“略人略卖人”条:“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
为部曲者,流三千里;
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和诱者,各减一等。
若和同相卖为奴婢者,皆流二千里;
卖未售者,减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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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