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好像要下雨了,飞地牵着马离小凉城只有一里之遥,站在这一里之遥,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凌云却开口了:进去,那里有我的人,他刚传信给我,城里暂时安全。
其实海清很想加一句:你脑袋锈了。
这个时候,其它人的话都已经变得不可信了,包括那包谓的自己人。天知道他们背后有没有一把刀子对着他们,又或是他们本就背地里执着一把刀子。
天下之大,莫非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尔虞我诈只是其中的一种技俩,背后抽刀也不过是常事。虾米吃泥,小鱼吃虾米,大鱼吃小鱼,何况这江湖之中鸟鱼龙蛇混杂,说不定路边一个摆摊的小贩就是一个绝世魔头。
海清没有给任何意见,反正都跑了十几年的单帮,跟飞雪这小弟混在一起,也是挺有意思的。唯一觉得不爽的就是,这上老弟实在妖孽,比自己强太多了。做个被小弟保护起来的大姐也不借。海清乐得其所,没有任何不适应。
小丫头也嗅到了不寻常的味道,很希望少爷绕道走。猪天真和小丫头的意见也差不多,嘴里碎碎念:绕路走啊绕路走,神经病啊神经病。
猪天真说的神经病,连小丫头都听出说的是谁。但没有理会这只猪,它太没谱了。
飞雪拍了拍马头,说道:“你说,我们该绕路走,还是进城?”
破军喷了两道短气,飞雪点了点头,听明白了。呵呵一笑道:“还是你能懂我心。剑者当勇往直前,无惧天地间一切阻挡,强者当有一颗神阻杀神之心!”
“进城。”飞雪翻上了破军的马背,而凌云则第一时间换剩到飞雪的身后。除了飞雪,她不相信任何人会保护她。她讨厌看不穿这个瞎子,无从控制其心。
雨越下越大,四方的路人都赶着冲进城内避雨,就如一群避难的小蚂蚁。这天说下雨就下雨,不给人一点而准备的功夫,有的小家伙在母亲怀里笑嘻嘻地淋着雨。雨,总能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
雨下的街,两人边店铺前都挤满了避雨的人。大街之上,也只有数辆马车在赶路,飞雪这一行人就显得特别显眼了。无它,那只巨大的猪,和那头杀气能辟雨的烈马就能吸引一些别有用意的眼睛,他们已经在这盯了一整天了。
也想起了他那喜欢在雨天里坐在窗前发呆的母亲,雨前的她总是那般让人怜惜。
飞雪牵着马走向了一门小店。小丫头抱着小猪和海清走进了小店,而凌云则在小店门口处停留了片刻。飞雪便好奇地问道:“小姐,怎么了。”
小丫头也像防贼一般,翻上了破军的背上,坐在飞雪前面,背挨着她的少爷。这丫头完全是小孩子心态,少爷是我家的,不允许被坏人抢走!
凌云不喜欢这种破烂的东西,但飞雪没有任由她淋雨,让凌云掀起后背的衣服,以此为她遮雨。小丫头不干了,这个令人讨厌的姐姐自己爱淋雨,干少爷何事呢?但那是少爷主动要为她遮风拦雨的。
“啾,姐一不吃醋,二不喜欢挤人堆。一个人骑猪多逍遥!”海清说道。
那些没有机心的路人甲乙丙丁可没听见飞雪说什么,但有心者肯定能听到。
小店内陈横着各种自助小食,有酱爆虾球、水晶牛肉……这些小食,都引得小丫头和那只猪兴奋得像两只饥了几万里的饿鬼。
这坐小城不大,却比纷阳郡城大上一倍,因为这里近江浦郡城,地下有灵脉的一条小分支通过,虽然地下溢出的灵气太驳杂且稀簿,没有一个小修真家族进驻这城。但住在这里的人,身体都异常的健康。男的生得格外强壮,女的生得格外水灵。
“我觉得我的人发现我了,就在附近,只是不知为何还不肯现身出来见我。”凌去说道。
本来海清想说我有几张避雨符,但看着这一幕也就忍住没提醒。这不是很好么?有时候,人情比死物更让人享受。
小丫头好奇地望着东边那个橱窗里挂着的漂亮衣服,还有西边小食店里的烧味,看得她和猪天真都口水横流,茹毛饮血了大半年,猪天真觉得自己都快成原始猪了。不吃吃人间烟火,总觉得自己不在人间。
一时间,有心的各人都形成了默契,那瞎子在提醒他们,这里无辜的人太多了,不要在这里动手,出了城再算,让他们先吃上一顿饭。
磨刀不误砍柴工。这些人都默认了这件事,毕竟多数人都是从这些普通的平头百姓中得机缘而入道的。得道了怎能忘了根源。
“原来我的心中还有一座城。看来我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人!”飞雪嘿嘿一笑道。
看着这一行风尘仆仆而来的客人,总感觉这行人打扮寒磋了点,有点犹豫了。凌云看都没看那掌拒一眼,就放了一绽金元宝在桌子上。那掌拒立即堆满了笑容,送上那几坛特制的好酒。
海清则眼睁睁地望着那几坛只有巴掌大小的金se小酒坛,说道:“掌握的,我要那几坛酒。快快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