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医术不太感兴趣,那个时候最为普遍的是西医,中医在传统上来讲已经接近神话了。
秉着课外读物精神,她也是浅浅的了解了一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中医是真的很渊博。
她将人体内精气封住,这人活着就靠一口气,要是气没了人也就没了。
然后又把他骨折的地方接好,有些几处很严重,基本骨头都碎成了渣,但她依然没有不管,拿出小刀将皮肉划开,一一给他接上。
下一步就是剔除他身上的腐肉,伤口实在太多,又无人医治,所以瞧着就恶心的不行。
她手起刀落,脱到他身子底下的脏衣服都布满了腐肉。
那人显然是疼极了,全身上下都无一处好的,这里也没有麻醉药,脑子都不清醒呢还皱着眉头哼唧。
这要不是有她在,十个神仙都救不回来。
金厌老神在在的拍了拍他为数不多完整的脸颊,“别慌别慌,疼不死你的,哎哟,我先去把烤鸡翻个面儿哈!”
这人脸上也不干净,长头垢面的,她也没那兴致照顾人起居,索性就让他这样埋汰着,以至于到现在也没见过他的长相。
整整两个钟头,金厌寸步不离的守着他,他身上的伤也逐步的被处理好。
可惜没有纱布,好歹该把伤口包扎一下,但是眼下两人就自己身上这一套衣服了,哪还那么奢侈。
金厌磨着后牙槽,想了想干脆拿药涂在他身上吧,也不用包扎。
就是有些担心后半夜伤口发炎,这林子也挺大,药材倒是不少,仔细找找还是能找到消炎药。
想着她便将他身下的那件衣裳抽了出来,脏兮兮的肯定不能穿,可是丢了也不行,算了,找个地方洗洗晾着吧。
他的伤很重,要不是提前塞嘴里一些药材给他补精气,怕是都撑不过她治完。
那一嘴的草药估计也该换了,她又把他嘴里的抠出来,重新塞了一嘴。
“今天光给你忙活了,饿死我了,这野鸡的滋味儿就是不错。”金厌随手拿了一只野鸡,什么东西都没放可味道就是好极了。
她今天运动量极大,胃口也大,张口就咬下一条腿儿,吃的津津有味的。
……
男人在夜里的时候果然伤口发炎开始烧起来,金厌一早就准备好,边给他上药边按穴位。
“这也就是没有银针,否则我给你扎两针就完事儿了,哪还要我这么麻烦呢?”
中医药术在人类文明里有一个非常曲折又极具戏剧化的发展,在科技还不够文明的时候,曾一度中医药术达到了人类顶峰。
就有点类似于活死人肉白骨吧,反正传的那叫一个玄乎。
但是后来随着思想的怠废,医术随着文化一起被埋没,又引进了外来文明,许多医术也失传的失传,绝技的绝技。
一直又到后世文明,一股新新人类开始探索远古的文明,然后才逐渐又把中医药术给壮阔起来。
她初学之时也感慨,这门学问的经历还挺波折的,但好的东西就值得流芳百世。
金厌晚上吃了两只野鸡,健康无污染的野鸡味道是真的不错,可野鸡个头儿又不大,她还是觉得有些不够。
这也许就是成为金刚的烦恼吧?
躺着的人皱着眉头,吐出来的气也是又烫又急,像是觉得她聒噪所以烦了似的。
不得不说,他其实还真的有感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