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嘛,说白了就是哄人的玩意儿,但这就是这么个时代。
这一朵大红,姝玥第一反应觉得土,但在其他人眼中,是羡慕的,他们觉得这是荣耀,这值得骄傲,这是最美的。
这就是主旋律,是这个时代的大潮流。
自己要是真别出心裁,被当成神经病是轻的,被扣上个fan动的帽子都没处说理去。
姝玥努力将自己的小脸憋红,假装自己很激动的样子,看着期待看向自己的白烈,湿漉漉的眼亮晶晶的盛满欢喜。
表示这真的很欢喜。
而且,姝玥清楚,这里面还有白烈对自己的心,一个父亲愿意将自己的荣耀捧到女儿面前,这殊为难得。
并不清楚姝玥脑补的什么,白烈看闺女真的很高兴的样子,沉默了一下。
要不是他担心自己差点坐牢的名儿不好听,让别家小屁孩用有色眼镜看他家闺女,要不是他想借着这次,偷渡一些东西回家,他真真儿不乐意搞了这么一出。
跟耍猴似的!
但……
也行吧!
闺女开心就好。
他捏了捏她小脸,“今儿个回去炖肉给你吃。”说着他抬头瞧了眼天色,乌云压顶,眼看就要下雨。
好在村里面粮食都收的差不多,就剩下最后收尾的诸如堆草往仓库运粮这一类的不算太紧迫的活,都没什么妨碍。
白烈和正在和公安同志以及照相的同志说话的队长打了个招呼,单手抱着姝玥,空出一只手拎着挂着大红的背篓,就要往回走。
背篓里装的,上面的是这次他得的‘奖励’,下面是他偷渡回来的东西。
却瞧见眼巴巴盯着他的背篓的二丫。
白烈顿了一下,“二丫啊,走回去给我烧火,二叔回去炖猪蹄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