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笑眯眯的道:“那田是陪嫁田,出产自然归她。儿孙们虽然干活了,可她也养着他们一大家子呢。靠着三亩地可养活不了这么多人。”
唉!人家说得头头是道。
就是里正和族长都甘拜下风了。
合着老李家十多亩地,最后都成了赵氏嫁妆。
鸡一家一只,两头大肥猪跟他们没关系。
虽然喂猪是大房二房孩子们喂的,但猪崽子是赵氏用“嫁妆银子”买的。
给两亩地和两只鸡那都是人家厚道不和他们计较。
宋氏不愿意承她的“厚道”,所以把后罩房让了出去。
这是连房子也没有了。
弄明白了前因后果,李小只能来一句:
我了个去!
合着她装疯卖傻弄了个亲爹附体,分了家仍然是净身出户啊?
看来这个赵氏不简单啊!
李小突然有点后悔,后悔没让“爹爹”主持分家了。
要是“爹爹”在,即使震慑不了赵氏,不还有“亲奶奶”吗?
实在不行,搬出“祖爷爷”、“祖奶奶”出来。
就不信了,李家一群“老祖宗”还治不了一个续弦赵氏?
李小咬牙切齿,浮想联翩。
宋氏安慰女儿:“不怕,娘手里也有嫁妆银,三两多呢!”
宋氏很开心,终于分出来了,她就觉得,离那个狼窝越远越好。
最好永远不相往来。
这样她的孩子们才能平平安安。
宋氏双手合十祈祷。
“孩子他爹,你放心,我一定把孩子们养大成人,你也要保佑咱们孩子,没病没灾的。”
说起爹爹,李小突然想起件事儿来。
“娘,爹是不是有抚恤银子?”
“嗯,官府给了二十两呢。我没要,留给你爷了。”
“啊?为什么呀?”李小很不解。
宋氏叹口气,道:“那是你爹的卖命钱,我没法用。”
她总觉得那银子烫手,一分就好像剜一刀自家男人的血肉一样。
宋氏摇摇头,仿佛摇出去什么不好的东西似的。
她又拿出一张纸,说道:“我换了这个。分家文书。”
李小看了眼分家文书。
宋氏笑道:“你看不懂,我讲给你听。”
其实李小是看得懂的,她一边听宋氏说话,一边装模作样的拿着文书颠来复去。
其实几眼她就看明白了。
看明白了也听明白了,剩下的只有佩服了。
娘亲做的真绝!
李之初伤亡抚恤金是二十两。宋氏一文没要,得了老爷子签字画押的字据。
字据内容:
三个孩子结婚嫁娶,老爷子不得干预。赵氏更无权过问。
每年孝敬老爷子的银子也用这二十两买断了。
从此以后,孩子们贫穷富贵都于李老汉无关,于赵氏无关。
老爷子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插手于孩子们的事情。
得,这不是断亲了吗?
这是不是有点过了?
好歹那边是亲爷爷,真有啥事那还得管不是?
如果真按照分家文书上说的不管不顾,还不被人戳脊梁骨?
小想着,如果哥哥能走仕途,这孝道方面还得做做文章呢!
再说了,李之初是为这个家服兵役死的,所以本来该他的孝敬,他的弟兄就得替他分担。
孙子孙女差一辈,本来孝敬就是随心意的,象征性的给点就是了,至于用二十两买断吗?
那可是二十两。
二十两什么概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