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婚姻之诉:闹事(1)
云家的事情至此终结,在县令张贴案件结论的公告的第二天,陈淑仪也贴出了自己的歉意书。
“吾知与云秦琼无缘,故此借此书表达歉意。不论曾经发生过什么,愿君日后安好,有缘再见……?”孙肇舟看着公告榜念念有词,这陈淑仪可真是个话术高手,把话说成这样,倒像是自愿退出,一点吃了败诉的模样都没有展露于文字。
林仲春眸光微闪,“她这样也算是给自己留了面子吧!”
陈淑仪目的是什么不得而知,但她与云秦琼的联系就此了断,便算是个圆满的结局,至少云秦琼可以求娶白嫣嫣了。
孙肇舟嗤笑,不以为然:“她要是知晓给自己留面子,起初也不会串通她亲戚,让表弟陷入舆论当中,最后还差点毁掉与白嫣嫣的姻缘。”
“差不多得了。”林仲春用手臂撞了撞孙肇舟,“陈淑仪现在也离开了津渡城,这件事情就这样画上句号吧,不要再讨论了。说到底,她也是个苦命的女子,只是她用的方式不对,连累了其他人。”
“哦。”孙肇舟没太大感觉,就事论事的话,他不太喜欢陈淑仪。
想到这里,他目光定格在了林仲春身上。
先前他委托那带着青铜面具的男人调查关于陈淑仪的事情时,曾向他提了一嘴林仲春的名字。
两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林仲春感觉孙肇舟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孙肇舟摇头,朝她笑了笑,“事情办的不错,答应你的事情我也会尽快落实的,你就放心吧。”
“昂。”林仲春点头,这是她放假的最后一天,看到事情圆满结束,孙肇舟也允诺,她总算是放心了。
农历一月十八日,津渡城衙门内。
“堂下何人?”
衙门每日都有人击鼓,这次来人的仪容仪表却甚是凄楚。
县令落座后垂眸,定定的看着堂下跪着的妇女。
堂下妇女衣衫褴褛,面容污秽,头发也乱的跟野草似的,看她双目乌青,想来很多天没有睡好觉了。
县令语毕,妇女当即回话:“回大人的话,民妇郑欣宜,年三十有六,今日击鼓,为状告城西溧阳路烟雨巷华府的华冶!”
“为何事?”
郑欣宜诉道:“十二年前,民妇与华冶结为夫妻,后家乡遭洪水,生活苦不堪言,无奈之下我与其背井离乡,来到了津渡城。与其结婚的十二年,我们从一无所有到了现在,成为津渡城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然,两个月前,华冶以民妇犯七出中的无子休了民妇。
前汉朝律令中三不弃规定,前贫贱后富贵不可休妻,民妇心有不甘,故来状告华冶休妻一事于理不合,于法不符。望大人明察,让民妇得以继续留在华家。”
她废了好大的功夫才找到关于婚姻的律法,只希望能排上些许用处。
县令仔细听完,眉头紧皱。
前汉朝律令确实是有七出和三不弃的规定,到现在,大靖朝也在沿用这个规定。
可有一难题,结婚十二年,婚内无所出,换做是他,定然也会想休妻,但其与华冶为三不弃中的前贫贱后富贵的情形,怎么解决,需要与军师好好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