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乐回忆了一下礼仪老师教她的东西,虽然她已经忘了十之八九,但是好歹记得十之一二!
她先把粘在餐具上的口红用随身携带的纸手帕擦掉,本着手指越少越优雅的原则,抿掉了嘴上的口红。
然后她悄无声息地挺直了背,默默地把支在桌子上的胳膊肘拿下来。还把一头搭在盘子上,一头放在餐桌上的刀叉放好,刀子放在盘子上时,刀刃朝里,头在盘子里,刀把放在盘子边缘上。
她默默腹谤:真是麻烦,刀叉一旦拿起使用,就不能再放回原处,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规矩?
最后她满意的再次回忆了一下仅存的知识,再次检查了一下有否失礼,最后露出了一个自以为得体的微笑,朝对面看去。
碰巧唐酥抬起头来,看见了这个在她看来杀气毕露,傻得冒泡的笑容,嘴里的牛排都嚼不好了,一低头,全部喷在了盘子上。
“哈哈哈,你干嘛?傻了。”
在秋乐看来,唐酥的形象实在堪忧,胳膊肘支在桌子上;口红一半吃进了肚里,四分之一粘在刀叉上,还有四分之一留在嘴上;刀叉也是乱放的,叉子还叠在刀子上面,转了半圈。甚至还有一点牛排黏在了嘴角。
君煜也发现了这个情况,放下刀叉,停止切牛排,拿出纸手帕,帮唐酥擦掉了嘴角的肉末和唇上残存的口红。动作温柔细致,看得秋乐眼热,她自动把君煜想成云湛,开始脑补。
这也太幸福了吧??她也要甜甜的恋爱!
“都是朋友,不用约束。”君煜对秋乐说道。
“……”这洞察能力,秋乐有点怂了。
秋乐本来也不是一个优雅的姑娘,也装不出来,被君煜看穿后,直接放弃了自己刚刚装出来的淑女模样,开始大口吃肉。
唐酥今天早上醒迟了,醒了之后去教训唐玖,然后就化妆打扮出门接秋乐,没时间吃早饭,她也没敢告诉君煜她没吃早饭,让他停车给她在路上买早饭,于是就这样饿到了中午。现在特别饿,吃得十分快乐。
“慢点。”君煜拍了拍唐酥的背,“吃得太快对胃不好。不好消化,多咀嚼一下。”
“哎呀,你别管我,你自己吃自己的。”唐酥挥手打掉君煜的手,十分不领情。
秋乐哪儿敢说话,自从她从蛛丝马迹里面发现唐酥这个男朋友段位很高后,她就收敛了很多。有些人不是她可以惹的,那就不要去惹,这是她父母了很多时间教会她的。
“酥儿,你一直没有告诉我你男朋友叫什么名字呢。”秋乐问。
“我没告诉过你吗?不可能啊,是你忘记了吧?”唐酥对此一脸懵逼,她没理由唠叨了秋乐半年都没告诉她名字啊。
“我忘了?不可能,我只记得你天天在那里‘阿煜阿煜’地叫,难道他叫‘阿煜’?现在有这个姓吗?”秋乐鄙夷地看了唐酥一眼。
君煜笑了笑,对唐酥伸出了手:“我姓君名煜,秋小姐,幸识。”
姓君……秋乐好像想到了什么,笑容一僵,犹豫了一下,才伸出手握了握君煜的手:“幸识。”
原来叫君煜,这名字好耳熟。“君”这个姓也不常见,不知道和枫城盛产渣男的君家有什么关系。
“吃饭吃饭,以后有的是见面的时间,装什么装,你装得下去吗?”唐酥对两人十分形式化的举动有些鄙夷。有必要吗?现在第一印象这么好,熟了以后发现对方是个沙雕,岂不是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