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文煜开着车子漫无目的在城市的街道穿梭,他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更不知道要去哪里,
绵延的灯带一路向下延伸,直到路的尽头,路的尽头又是怎样的一种景象无从得知,景色再美也与他无关,手机不停的闪烁,是大姐慕容文雪,但慕容文煜却并没有接的想法。
他甚至有些气恼,气恼大姐把这事告诉他,倘若不知,他便不会这般的烦乱,再重要的事都不曾扰乱他的心,可今天他从没有过的烦躁。
见慕容文煜久久没有接听,慕容文雪只好作罢,只愿他能很快从这件事中释怀。
慕容文煜从天都走后,简惜颜就给慕容文雪打了电话,将情况简单的跟她陈述了一遍,然后告诉她一切都结束了,好吧,总算是结束了,现在的一切都不会改变,原谅她的自私,这事搁在谁身上,都会是和她一样的想法。
慕容文雪想了想,编辑了一条短信:小煜,记住,姐姐是爱你的。
是啊,我是爱你的,虽然我选择的方式不同,但目的却是为了你好。是,她是为了慕容文煜好,可却不知道这并不是慕容文煜想要的。
再转了一圈又一圈后,慕容文煜将车子停靠在路边,打开天窗点燃一支烟,然后愣愣的看着远处的霓虹,明明灭灭的烟火,穿着各异的路人,城市的夜色总是透着一股掺杂不清的暧昧。
身为宿城人,慕容文煜今天才发现,这城市对他来讲是陌生的。
车窗被人敲了几下,慕容文煜回眸,只见一个妖艳的女子站在车前,一阵浓烈的廉价香水刺激着慕容文煜的嗅觉,他不由得皱了皱眉。
“有事?”慕容文煜黑着脸,此刻他不想被任何人打扰。
“爷,想不想乐呵乐呵?”女子对他挤挤眼,然后用力的挺了挺胸,暧昧的意思足够明显,夜色虽美,但欲望也在夜色的掩盖下无止境的膨胀。
“滚。”慕容文煜冷声的吐出这个字,真是瞎了你的狗眼,爷再不长眼,也不会要你这样的货色。
“不要就不要嘛,这么凶干嘛,真是毛病,小心开车撞到鬼。”女子恨恨的跺了跺脚转身离开。
慕容文煜扔掉手中的烟头,拿过手机拨了林子清的电话,庆幸他还有这样一个朋友,一个随时都可以骚扰的朋友。
“出来一起喝一杯吧。”待手机接通的后,慕容文煜开门见山的说,孤寂落寞的时候,喝酒是最好的选择,醉了,什么就都忘了,忘了曾经发生的事,忘了曾有这么一段情,曾有这么一个人。
其实鬼晓得是不是能忘得了,不忘多数是卯足了劲不想忘,否则再多过往也成空
“没那闲情逸致,我还要陪我们家小乖乖呢,正闹腾着呢。”林子清罕见的不给面子,他的这个小宝贝,正闹腾的欢,他也焦头烂额呢。
“那就把她绑了来,女人,别惯着,一惯着就上天,该收拾就收拾,别让她们有这坏毛病,总之今天必须要一醉方休,否则我们朋友都没的做,不是威胁。”慕容文煜道,怎么?有女人了不起啊,恋爱了不起啊。
“怎么了哥们儿,听这语气好像失恋了是的,你怎么着我不管,我的女人我必须惯着,惯出天大的毛病我都兜着,跟自己的女人较什么真儿。”林子清异常得瑟的说。
女人之所以称为小女人,就是因为她们会有小情绪,小脾气,小矫情什么的,男人之所以称为大男人,就是要他们包容女人的这些小毛病。”
“哪那么多废话,搞得好像就你有女人是的,就这么定了,老地方不见不散,还有,今天你请客。”慕容文煜拿面巾纸拭去手上的血渍。
“我这陪人还要贴财,都没地方说理去,行,谁让咱们是兄弟呢,我请就我请,一次不能解忧,那就两次,怎么样,够意思吧,话说,真是失了?”林子清问道。
关于慕容文煜和简惜颜的事,林子清是知道的,他很清楚,慕容文煜这次是用了心的,他从不曾对哪个女人上过心,这是唯一一个。
“是,失恋了,是不是很幸灾乐祸。”慕容文煜气恼的说。
“你这话说的我就不爱听了,哥们儿是那人吗,行,老地方,我请,不就一个女人,多大点事。”林子清爽快的说,话虽这么说,但林子清知道,慕容文煜定是不是舒服的,否则也不会邀他喝酒。
这到底什么情况,他还以为他们会一路走下去呢,他和慕容文煜都是那种,一旦爱上了就特痴情的那种。
入夜,酒吧正是热闹的时候,三五一群围坐一起,或是举杯,或是说笑。
在等林子清的空档,慕容文煜要了一杯啤酒浅酌细饮,舞台上一个红头发的男子,正脸红脖子粗的吼着:如果明天的路你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就留在我身边做我老婆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