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五百,你先拿着吧。”姜晴拿出自己的钱包,抽出了五张红头大钞,推到金正妍面前。
“谢谢老板,谢谢您!”金正妍拿着钱,起身弯腰致谢。
姜晴说:“店里的糕点,你每星期可以拿一盒,要是吃的习惯,当早餐挺不错的。”
这是姜晴额外给金正妍的福利,虽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女孩过往有什么遭遇,但能帮一点是一点,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姜晴从来都不会吝啬。
有了金正妍的帮忙,溏心小屋的小日子虽然忙碌,但也不至于手忙脚乱。姜晴让时笙去后面帮许诺打下手,至于她本人,则在前面照看生意,让小梅去柜台收款。
因为金正妍是新来的,所以很多东西,姜晴都需要手把手教学。
金正妍很聪明,学东西挺快的,也许是出于对姜晴的感激,所以她干起活来特别卖力。
小梅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心中莫名有些感慨。她的眼前画面一变,似乎又回到了在小渔村的那段日子。
那时候的她,因为经济下行的影响,下岗在家,整天为家里的生计发愁。因为生意不景气,所以她连续投了好几份简历,无一例外,全部石沉大海。
正当她以为自己走投无路的时候,姜晴却给了她一份工资。姜晴的烤鸡店刚开不久,因为烤鸡不得要领,加上姜晴刚从事这个行业,不懂宣传,店里的生意非常冷清。
可就是操着这种几乎是亏本状态下的营生,姜晴每个月依然会给她一份可观的薪资,小梅当时觉得,自己遇到了天底下最好的人!
姜晴发现金正妍很快上手,心里很安慰。正想到柜台倒杯水喝,看到小梅出神,姜晴冷不丁地出现在她眼前,笑着问:“小梅,你发什么呆呢?”
“没、没呢。”小梅看着姜晴的俏脸,拿着抹布慌慌张张地擦拭着,只是这块地方,她分明才擦过,上面还有残留的水珠。
“小梅,要不我们晚上下班后,一起去城隍庙那边凑个热闹吧?”姜晴才想起现在的小梅孤家寡人一个,自从跟郭佳勇离婚后,小梅一心扑在溏心小屋的生意上,姜晴每次见她上班都是一个人,心想总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儿。
日子总要过下去,余生还很长,她得帮小梅一把。
虽说天底下坏男人很多,但好男人也不少,小梅总会遇到那个真心待她好,可以陪伴她一生的那个人。
只是姻缘很少会从天而降,所以很有必要多出门走走看看,说不定路边的某某某,就是小梅的真爱了呢?
缘分这种事,谁说的清楚。
“去城隍庙啊。”小梅也很久没凑过热闹了,的确想换种活法,“可以是可以,不过我们要不要叫上时笙她们?”
“当然没问题,都是在一个屋檐下工作的姐妹,有热闹一起凑,这样才好玩嘛。”姜晴嘴上这么说,其实她并非真如自己所说,是个喜欢热闹的人。而是她不想回家,毕竟才跟季晨闹翻,与其回去相看两无言,不如轻松自在点活着。
城隍庙会是三年一度的大节日,因为是城这边的习俗,所以颇具地方特色。姜晴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出来逛庙会。
以往她总是犯懒,加之本身是个吃货,所以逛庙会凑热闹跟享受美食比起来,她更青睐后者。
然后来到庙会现场,她才知道,庙会周边的这几条小吃街,这两天因为举办庙会的缘故,所以除了本地的特色小吃之外,还有很多从各地赶来的商户,临时处在一排刚刚搭建的帐篷里,那隔着一条街还能闻到的烤羊肉串以及烧猪蹄的香味,馋得姜晴直吞口水。
小慕晴睁着大眼睛,生怕自己错过这番热闹的景象。她踮起脚尖,想看摊上摆放的食物或是小物品,当有人挡到她的时候,她总会拉拉姜晴的衣袖,撒娇地说:“妈,你抱我好不好,我看不到。”
姜晴只得把小慕晴抱起来,还别说,小丫头挺沉的。这一身肉,真没白长。
“妈,那边在卖画耶,我们过去买一根好不好?”小慕晴伸手指着不远处一个卖画的小摊子,一脸期待地看着姜晴。
看到她这副迫不及待的模样,旁边的几个女生皆是会心一笑。
姜晴没好气地翻了翻小慕晴的白眼,用额头蹭了蹭小慕晴的脸蛋,说:“你这个小馋猫,就知道吃,等你再多长点膘,我啊,就把你卖喽。”
“哼哼,妈妈还说我呢,自己刚才不也盯着猪蹄流口水嘛,要不是有这么多人在,你早就买来吃了对不对?”小慕晴毫不留情面地拆穿姜晴的心思。
姜晴尴尬一笑,恶狠狠地瞪着小慕晴,没好气地啐道:“就你话多,一点面子也不给,回去收拾你。”
小慕晴不以为然,冲着姜晴扮了扮鬼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