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忘记心心找上来,南宫景怒吼着将人赶走的事情。
她不是脸皮很厚的吗?为什么今天才发现,自己原来那么胆小,脸皮那么薄?
“娘亲,我们今天能去玩吗?你昨日答应我的。”帅帅一脸的期待,然后看向了烟儿的方向,“烟儿也要一起去的是不是?”
“好,娘亲今天带你去玩。”
“你身子还不好,不许去。”南宫景的话,打断母子俩的对话。
“娘亲怎么了,不舒服吗?”帅帅耳尖,上下打量着安夏,生怕娘亲哪里受了伤。
儿子这般贴心,安夏是该高兴的,可是此刻,居然高兴不起来,她又不是残废,不过是之前发生了点意外,身子好的很呢。
“我身子好的很,没事!”咬牙切齿道,安夏看着南宫景,在他眼眸里,只找到了关系的字眼,让她有气无处发。
可是南宫景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还是让安夏有些崩盘。
“是吗?你真的确定?”他问的漫不经心,但是别以为听不出他话语里的另一层意思。
安夏像是作死般,点点头,然后一字一句说道:“非常确定!”
随后,安夏作死的带着帅帅与烟儿离开,留下南宫景玩味的看着离去的身影,安夏变的越来越可爱了。
安夏所谓带着帅帅出去玩,便只是在大街上逛了逛,然后在冰镇店里坐了会,去去暑气。
今日她只带了心心出来看着两个孩子,多的人也没带上。
第一次正视着街道的景色,安夏发现,如今卸下了所有的包袱,整个人看起来轻松极了。
她没有去过多的打听关于安府的事情,但是不用想,她也知道,安家已经败了,败在了安兴国的手里,他的风流,他的自私,他的势利,让他毁了自己的家。
如今的安家,四散着。
沈氏刮了不少安家的钱,连同自己这些年用安家的钱稳固着的嫁妆,想一并带走。
可是,她遇上了安夏,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乌有,安夏将她不该拥有的东西都拿了过来,至于怎么分配?该给安家那些无辜的人的,安夏还是留了点,安家的房子,安夏留着给回了安兴国,那些铺子,当做施舍,让安兴国自己去打理,不过那几个不起眼的铺子,也只能保证安兴国衣食不愁,至于大富大贵什么的,恐怕很难。
她是商人,无利不图,自然是会从中捞点好处,不过该给官府的,却也不敢多拿。
而至于沈氏,如今已经在柳姨娘的手里了吧,落的个什么下场,安夏也不想去多管,沈氏这是咎由自取,怨不得人,而她,也会知道柳姨娘就是当初柳村里遗留下来的孩子。
“娘亲,,漂亮……”
帅帅的话,打断了安夏的思绪,只见帅帅指着一处铺门前摆放着各色各样的鲜,漂亮无疑。
“是很漂亮。”
帅帅像个斗战的公鸡,胸膛拱起来,一副要表扬的样子。
“烟儿喜欢吗?”帅帅问道,看着身旁的小美女。
可是人家小美女向来高贵冷艳,鄙夷道:“这些俗气,我才不喜欢。”
比起那些这些香香的朵,烟儿更喜欢那些对人有益的药草。
可是,这些也着实挺漂亮的,若是能入药或者做更多有益的东西,而不是单单的观看,或许也不错。
帅帅仿佛一拳打在上的无力感,脸上一闪而逝的忧伤,却还是让安夏捕捉到。
安夏这些日子以来与烟儿的相处,自然知道烟儿有一点和她师父温展极其的像,爱天下的药草,致力做一个医者。
看着那香欲扑鼻的鲜,如此的熟悉,大朵大朵的朵,在眼前重现。
安夏不识的任何的都好,但不得不认识眼前的,漂亮却又带刺的玫瑰。
在前世,这些可是象征爱情的,每到节日,便卖的特别贵,那时候她还有一种去种的冲动,可惜,资金不足,只能当着兴趣种了些,为此,她还专门上网查了关于玫瑰的事情。
“那是玫瑰。”安夏喃喃道,然后在两个小孩子都疑问重重的时候,又说道:“那是离娘草,也叫徘徊。”
“娘亲,什么是离娘草?它是不是离开了娘亲呢?好可怜啊!”帅帅有些可怜的看着眼前大红大红的朵,表示非常同情。
摸了摸儿子的小狗头,安夏温柔的笑了笑。
“它的确是离开了娘亲了。”安夏说着,见两小孩有疑问,继续说道:“离娘草,顾名思义,与母体分开,这种草极其容易生长,所以只要从母体折下来,扦插在泥土里,便能生长,所以便得了离娘草这种说法,意思是离开娘亲也能生长哦。”不过,安夏来这里几年,这还是第一次见玫瑰,以前也没看过,看来这个时代的人们还不流行种玫瑰呢。
也对,玫瑰在这些时代不过是一种观赏性,而且因为刺多,更为人不喜,只能平时种在篱笆边上,做篱笆,只有极少的人用玫瑰做药。
而到了现代,玫瑰的才为人普及,最终在情人节七夕节这样的节日卖的特别的贵,而苞更是为那些女子喜爱,具有美容养颜的功效。
帅帅点着头,才知道原来是这么个意思。
两个小人儿听的非常有趣,烟儿小姑娘看着安夏这般见多识广,继续问道:“它还有其他什么作用吗?”
“当然有。”安夏点头,知道烟儿是想知道这玫瑰的其他药用价值,于是将自己知道的都一一高高了烟儿,见她听完,一副喜爱的模样,紧紧盯着铺面前的玫瑰看。
“那,我们能买些回去吗?”烟儿笑着说道,眼睛却盯着帅帅看。
帅帅见自己无意中发现的朵让烟儿喜爱,喜不自胜,也扯着自家娘亲的衣袖说道:“娘亲,我们买些回去吧,我们买些回去吧,好不好?”
“……”安夏不说话,看着两个小人儿急了急,才点头道:“好,这就给你们买。”
其实安夏也喜欢玫瑰,虽然牡丹被人称作万之王,荷当年被周敦颐说的很是高贵出淤泥而不染,可是安夏最喜欢的,还是最俗气的玫瑰,她喜欢玫瑰的那种香气,喜欢它那殷红如血的瓣,喜欢那带刺般的梗。
前世,她栽种过几盆玫瑰,每每开安夏都开心的找不到北,好像自己小心翼翼养大的儿子终于娶妻了般,欢喜的不得了。
如今,在她就快要忘却这玫瑰的时候,居然能在异世再次让她发现。
三人,买了大大的一捧玫瑰回去,用纸抱着,生怕被刺儿扎到了手。
而安夏,更是跟铺的老板买了几盆带根带土玫瑰回去种,让老板送到府里去。
因为再漂亮的玫瑰终有一天会谢的,但是能种上一棵玫瑰,年年月月都能看它开,岂不是更加妙哉?
几人都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一路上开心的不得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