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校性子寡淡,他说话佣人是不敢接话或者提问的。
那位仍在茶几忙碌的佣人即刻丢了抹布与篓筒,折身就去一楼图书室了,那里面全是家中藏书,爷爷和宋守正都爱看书,这些书也允许家中佣人翻阅。
里面自然有学习用品。
不久后,佣人拿了宋校需要的东西走了出来,而宋校和凯茵已经坐在沙发上了,他夹着烟正在抽,凯茵捧着他的右手仿佛正在细细观看他的掌纹。
佣人走上前,恭恭敬敬放下手里东西:“大少爷。”
宋校“嗯”一声也算回应,佣人拿起抹布和篓筒站的远一些,但是却想知道他们要做什么堕。
宋校从凯茵怀里抽出右手,执起笔来准备朝便笺上落:“说吧。”
凯茵说的全是国家名或者城市名,欧洲居多,每说一处宋校便落笔在便笺上沙沙的写,他的字很好看,肯定练习过。
“还有吗?”
中间停顿,凯茵似乎在想,宋校不急不忙将香烟往桌上一杯已经冷却的铁观音内磕了磕,烟屑落入茶中,飘然消逝。
他露出月光下的君子微笑,濡濡说着几个字:“你爱钱。”
宋校自然是摇头,他怎么会看爱情电影。
“是吗?怎么想起去那么远的国度?”
这天夜晚,天空星星尤其繁多,用过晚餐的各位,三三两两离开餐厅,饭后消食,大家渐渐在林荫葱茏的庭院深处消失了影踪,都在美不胜收的夜色下散步、秘聊。
宋校与凯茵牵手路过松柏丛林,他们的谈话声细细密密,轻轻软软,稍远之人都很难听见。
凯茵知道,这辈子,宋校都不会想让她看见他的日记。
“那个故事发生在阿姆斯特丹?”
这话说的是极为妥帖,又知礼又大方,还将女方一家摆在高处,能被红门如此厚待,凯茵心生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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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茵觉得,这一趟未知的旅行,是她人生最有意义的一件事。
宋校靠向了沙发靠垫,眯眸吸了一口烟,那副神态慵懒成性。
每个人的日记应该都是各自最不愿意见人的东西,那里面记载的是真心是实意,是一个人再不伪装做作的感觉,对人的对事的对生活的喜爱或者厌恶之情。
“……”
“宋校,我去过阿姆斯特丹。”
似是一场玩笑,不了了之。
凯茵心里犹豫着,还是决定装模作样:“你看过《雏菊》吗?”
五年前去阿姆斯特丹源于一个小女孩不辞山长水阔去找她的爱人,家里每个人甚至都还记得,尚修文第一次出现在酒店客房时身穿的服装。
“爸爸这一生最爱岁寒三友,那是军人的气质,国家的气质。”
凯茵被宋校牵出餐厅时看见了秦岭的目光,随即那样的目光投到了地上,最终以背面对她。
“哦!还有一个地方!”
这话,是在试探她,凯茵听出来了,酸酸的,属于这人的特征,他明知道那时候她是为寻尚修文而去,却偏偏故意这样问她,是想看她如何回答吗?
凯茵闭上眼睛即刻便抓了一张,打开一看,上面五个字,却令她心生动容。
五年前,如果她没有去阿姆斯特丹,今生还会不会与宋校不期而遇?
“亲家各位,明日是国庆大典,守正部队繁忙,已经多日没有回家,明日上午待国庆大典结束后他在钓鱼台国宾馆等候亲家各位,在国庆祥和喜悦的这一天里热烈欢迎亲家各位的到来,招待不周之处,还望亲家各位海谅。”
虽然知道她在撒谎,但是他的心不可否认的受到了撞击,当她说“男主暗恋女主”这些字句时,宋校是感慨的。
为了将已经快要戳破的秘密隐藏起来,凯茵表现的非常自然,完全看不出端倪,她告诉他:“我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和全家人去过阿姆斯特丹。”
踏过地下的一块泥泞,那是前些日子下雨还未晒干的地方,荫蔽处通是湿气与潮气,久了,才听他的声音淡淡轻快的说道:“我爱蒲公英。”
一个短短的下午时光,两家已经融为一体,十分投缘,都那样友善、和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