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如她所料,即使在城里,建筑也不比县城好多少。
甚至大路也太窄了,现代汽车无法通过。
但这种感觉是对的。
城里的人显然比县城的人多,他们的穿着也比县城的人稍好一些。
穿补丁衣服的人不多了,穿涤纶衣服的人多了。
汪海洋直接带着许彩霞去了百货公司。
相比县里的百货大楼,市里的真的是一栋楼。虽然只有两层,但它真的很正宗,把市县隔开了。
把许彩霞带到他买手表的柜台。
许彩霞差点瞎了。
因为最外层是一块镶钻的劳力士男表。
劳力士,许彩霞上辈子都不敢见的东西。
那个贵的要几十万元。
戴在手上就像拿着一块金砖。
许彩霞盯着表,看了又看。这个手表也有日历。手表的外形,甚至指针在细节上,都可以看出比普通手表好无限多。
许彩霞越来越喜欢它了。
我脑子里只剩一个念头了——买下来!
汪海洋指了指另一块表。江诗丹顿女士的手表问:“这只多少钱?”
江诗丹顿也是名表。它将在几十年后被放置。许彩霞靠自己的工资是买不起的。
不但买不起,而且也不敢看,怕被扎。
“这是四百元,不用票,”售票员对汪海洋说。
许彩霞的眼睛突然睁大了。
四百?
我的天,在这个时代,这是天价吗?
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只有二三十。一年不吃不喝,他买不起这块表。这至少需要两年时间。
然而,手表真的很漂亮。它与镶钻的劳力士手表不同。这款表带是真皮的,暗红色,特别衬肤色。白皮肤的人如果用自己的金色光芒来装扮,很容易吸引人们的目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