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里这样说:
“……威名赫赫的大将军赵朗之那时候还只有12岁,是燕山猎场上的一个小奴隶。他的父母死在十二年前的北戎战场。他是仇恨中长大的孤狼,一心想着长大投军,为父母报仇。
沈亦欢捡到他时,他被猎场的管事抽打得遍体鳞伤,素来眼高于顶的大小姐对他产生了怜悯之心,不仅惩罚了管事还将他带回收作奴仆。
谁知,这竟是孽缘的开始。
赵朗之这匹没有良心的孤狼,来到沈家后非但不知感恩,还悄悄逃跑。
这一跑惹怒了大小姐,她下令狠狠教训他。
少年被打得皮开肉绽,昏死过去。
昏迷前那双冰冷仇恨的眼睛深深的印在沈亦欢的脑海中。
直到很多年后,两人相爱,她才知道,原来他那时逃跑是为了赶上最后一波参军报名。可惜被抓回来了。”
“……渐渐的,在和大小姐的相处中,他看到了她骄傲外表之下那颗柔软倔强的心。少年一点点被感化了,成为大小姐脚边那条最忠心的狗。
原以为他们会一直这么幸福下去,大小姐却要许配人家了。
大小姐成亲当夜,他转身投军,这一别,就是十年。”
“十年后,他成了大名鼎鼎、威震天下的大将军,守卫边疆,抵抗戎狄凯旋归来。
昔日骄傲的大小姐却因为夫君变心,被扫地出门成为下堂妇。
就在她被休离的那天,天空电闪雷鸣,风雨交加,仿佛老天都在可怜她这个失去一切的女人。
而就在她被羞辱的时候,昔日的奴隶白马银袍,如神兵天降,替她惩治渣男贱妇,将她接走保护。”
然后接下来的剧情一如既往的狗血:
将军接走小姐后便向她求婚,想要迎娶她。
他说:“我不在意世人怎么看你,我只知道你永远是我的大小姐。我愿意以整个将军府为聘,娶你为妻。”
沈亦欢感动又难过,若是早一点,再早一点就好了。
可惜现在她是声名扫地的下堂妇,而他是名震天下的大将军,她,配不上他!
于是沈亦欢果断拒绝了他。
如果剧情到这里结束,最多算一段遗憾。
可偏偏作者又写,
因为心中难过,沈亦欢带着酒去找他,一起追忆过往。
结果两人喝醉了酒,滚到了一张床上。
睡醒后,沈亦欢惊慌失措当场就跑了。
不管顾朗之后来如何上门求婚,她都坚定拒绝,一直回避他。
几次三番下来,边疆军情忽变,就在顾朗之求婚无果,打算放弃一切重回到边疆保家卫国的时候,女主出现了——
当她得知闺蜜是因为大将军太优秀太受瞩目,不想因二嫁于他而被人指指点点,所以才忍痛拒绝的时候。
她找到大将军,来了一段堪称“经典”的pua脱口秀:
“……你如果真的爱她,就应该为她考虑。你不想想如果没有她当年救你出虎口,你哪有今日的作为?
她虽然拒绝了你,可是她还爱你啊!
她为你茶饭不思,就快要死了!你是一个男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你怎么舍得让一个真爱你的女人受那样的委屈?你失去的只是一个将军的位子,而她失去的是她的爱情啊!”
在女主的一顿输出之下,顾朗之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她能为了不拖累我而不嫁我,我又怎么忍心辜负她这番情意?我这就进宫辞官,从此和她归隐山林,再不问世事!”
姜棠:excuse me?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