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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玉池道:“什么事?”

花满楼道:“巧合。”

上官飞燕之死,已过了好几个月,这几个月来,花满楼一直待在京城,而陆小凤大部分时候也在京城。

公孙兰这样的人,说穿了,就是一个傲慢非常的人,她自以为自己的武功天下无双,所以可以随意的去掌控他人的性命,唯有红鞋子组织里的人,才能得到她的庇护。

杀掉她所庇护的人,对于公孙兰来说,乃是一种挑衅,而傲慢的人,绝不可能忍下这一种挑衅——哪怕一分一秒。

她之所以在这几个月之中没有来寻仇,或许是因为,红鞋子组织结构松散,各成员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上官飞燕之死又被神侯府接管,知道这消息的人很少,所以公孙兰一直不知道。

她昨夜杀蒋龙,今日一早来百花楼门口挑衅,是因为她昨天才刚刚得知这消息。

在蒋龙查出了别苑的主人是南王世子之后,她才知道上官飞燕之死。

这时间线拉出来一看,无论如何都很奇怪,实在是有些巧得过分了。

所以,花满楼才说,要问她“巧合”。

玉池便道:“那就把她先带回百花楼?”

花满楼微微一点头,道:“如此也好,等我们问完,再移交官府。”

正在这时,街边一茶坊之中,忽然爆射出数十根毒针来,这数十根毒针,皆是闪着惨碧碧的青光,又带着一种可怖的力度,不似人手甩出,倒像是从□□之中击出一样,直冲着公孙兰而去,片刻之间,竟已到了公孙兰身前,不把她戳成筛子不罢休!

可花满楼与陆小凤,却是早就留心了,二人反应奇快无比,刹那之间,花满楼的流云飞袖就已卷住了那十余根惨碧碧的针,以柔克刚,将那针上的力道一一化掉。

他广袖一甩,那些惨碧碧的针就丁零当啷的落在了地上。

而与此同时,陆小凤也已追进了那茶坊,茶坊后门大开,门帘轻轻地飘动着,那行凶之人,已从后门奔逃而出,陆小凤反应快、轻功更快,一个闪身便追了出去。

一个黑影从他面前掠过,陆小凤想也不想,就已追了上去。

这世上轻功能超过陆小凤的人,其实已经很少很少,这黑衣人显然不是其中之一。

不出片刻,陆小凤便已截住了此人,此人一个回头,竟是又爆射出数十根青光一样的针,他的武功平平,手上却是有一样很厉害的暗器。

只可惜陆小凤的灵犀一指更厉害!

十余枚杀人针,竟连一根都没有伤到陆小凤。

陆小凤脸上的笑容已收敛了,他笑起来的时候,总是给人一种轻松而富有活力的感觉,而他不笑的时候,当他准备去对付某一个人的时候,他的脸上就会出现一种有一点冷酷、有一点令人心惊胆战的神色。

那黑衣人脸色变了又变,嘴角却忽然流下了一丝鲜血,那鲜血一接触到空气,竟是立刻发黑。

然后,这个人的脸也就变成了这种乌黑色。

陆小凤登时色变,立刻到了此人身边,出手如闪电般的封住了他身上的大穴,只可惜为时已晚,这人扑通一声跌倒在地,一动不动了。

——此人咬破了嘴里藏着的毒包,已经死了。

陆小凤蹲下查看了一翻,确认此人的确已死透了之后,才若有所思地站了起来。

虽然说有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会认为,混江湖的人都有一股子血性,悍不畏死。但实际上,江湖人也是人,顶多只是在杀别人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自己要死的时候还是会犹豫的。

但这个黑衣人,一看自己没了逃走的机会,几乎是一点犹豫的没有的咬破了自己嘴里的东西,生生把自己的命给弄没了。但凡他的眼神之中闪过一丝犹豫,陆小凤都能在他自杀之前拦住他。

这是死士,是被从小培养、洗脑长大,才能一点儿都不在乎自己的命。

京城里竟然会出现这样训练有素的死士?养这死士的人是谁?他之所以要杀公孙兰,一定和花满楼说的那一句“巧合”有关。

京郊别苑、南王世子、公孙兰、死士。

南王世子究竟想做什么呢?

陆小凤转身往回走,走出茶坊时,却见一个身着官服的男人,正立在公孙兰的身边。

公孙兰已被五花大绑了起来,头上和身上都乱糟糟的,她被五花大绑,那身着官服之人将她的双手反绑在身后,又用一只手押住了她,显然是要将她带回官府的。

此人陆小凤倒是也熟悉。

陆小凤只道:“金九龄,你来的倒是巧得很,我们都帮你搞定了你才来。”

没错,此人正是号称六扇门第一神捕的金九龄,金捕头。

金九龄是个妙人,他虽是个捕快,却并不像神侯府的四大名捕一样苦哈哈的,陆小凤认识冷血,冷血一年四季,身上都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衣衫,手中的剑也不怎么好,是一柄无鞘的窄剑,没有名字。

但金九龄却不是这样的。

不是最时兴的衣衫,他就不会穿;不是最漂亮的女人,他就不会看;不是最好的笔墨纸砚,他更是懒得看上一眼。他今日似是正在巡街,因此穿的是官服,但这官服,他穿的也远比其他人更讲究,他的发带之上,都用金线绣着纹样;他的配刀之上,也挂了一个编织得非常精美的穗子。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位官爷大不相同的。

金九龄就是这样一个很讲究、很风雅的男人,他如此之好享受,因此才能与著名武林坏男人陆小凤成为知己。

一见了陆小凤,金九龄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容,陆小凤开他的玩笑,他就也开陆小凤的玩笑,只道:“的确很巧,有你陆小凤帮我抓熊姥姥,早知如此,我这大半个月都不用忙了,今日又何必巡街,去赌一赌马岂不是更舒服?”

二人相对着哈哈大笑。

一个月前,几个世家的勋贵子弟死于熊姥姥的糖炒栗子之下,自那一天起,六扇门就在忙着破获这个案子了,如今金九龄只是巡一个街,就轻轻松松地捡到了已乖乖就范的熊姥姥,眉宇之间的那一股郁结之气自然而然地消散,看起来十分的爽朗。

他们本就打算将公孙兰送到官府去,如今金九龄来了,自然少走这一趟。

金九龄道:“好,人我就带走了,对了,你们刚刚是不是有话要问她,可现在问了,进了刑部大牢之后,想进去再问可是有些麻烦的。”

陆小凤看了一眼花满楼。

花满楼却道:“不必了,这是两件没有关系的事情,应该只是我多心了。”

金九龄道:“花公子最近遇到了什么麻烦么?”

花满楼道:“不曾,只是有一些事情有些在意,既然她不知道,那就是我多心了。”

金九龄点头,只道:“如此,我就将公孙兰提走了。”

花满楼道:“金捕头请自便。”

金九龄冲着他们抱了一拳,就推搡着公孙兰远去了,方向正是六扇门的方向。

京城是很大的,无数条街道,将京城分割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地方,在这些地方里,既有像刚刚公孙兰与陆小凤等人打斗时的繁华之地,也有在白天里也寸草不生、人烟稀少的地方。

这样的地方在京城不会很多,但却也绝不是没有的。

金九龄就带着公孙兰来到了这样的地方。

他本应该立刻把公孙兰带回刑部大牢的,熊姥姥的案子,在朝堂之上掀起了极大的波澜,六扇门破了案子,乃是分内之事,可若是不破这案子,上上下下的捕快们,恐怕都没有好果子吃。

如今,他轻轻松松捉拿到了公孙兰,为避免夜长梦多,自然还是尽快带回去的好,可他又为什么要把公孙兰带到这地方来呢?难道这金九龄的心里也有鬼?

果然,公孙兰看着金九龄似笑非笑的脸,冷冷道:“你也是那老道士的人?”

金九龄扫她一眼。

这个女人,光鲜亮丽之时,也是个美人,可以入得了金九龄的眼,可如今这幅败落的样子,却只让他觉得不屑。

金九龄不会欣赏女子之美的,他追求最一流的美人,不过因为美人的容颜就像是帽子上的宝石一样,可以彰显他的身份与地位。

金九龄道:“难道你以为我是那老匹夫的手下?”

公孙兰啐了一口,道:“难道不是?你叫那瞎子问我事情的时候,背后用匕首抵着我的死穴,威胁我什么都不要说,你这般忠心,倒是条好狗!”

金九龄的脸色就变了。

他的自负与虚荣,远远超过了公孙兰,他这辈子最不能忍受的事情,就是被别人贬低,公孙兰如今一个阶下囚,却也敢对他如此出言不逊,更是让金九龄心中一股无名怒火。

此时此刻,他竟是连一点平时的风度都不要了,对着公孙兰的肚子,抬脚便踹,动作阴狠,简直像个地痞流氓。

他这一脚,倒是收了几分力气,没直接把公孙兰的肚子踢破,可是一个英武武人的一脚,无论怎么说,都绝不可能是轻的。

公孙兰本就四肢发麻,如今与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没什么差别,这一脚下来,登时只觉得腹部剧痛,一下子跌在了地上,疼得眼前一黑,几乎连叫骂的力气都没了。

……她的伤处一定已是乌黑乌黑的淤青。

金九龄拍了拍自己的袍子下摆,似笑非笑道:“犯妇还敢出言不逊?”

公孙兰激怒,却实在没有力气,她怒目圆睁,叫道:“金九龄……你……你……!”

金九龄就抽出了刀。

他傲然道:“那老匹夫不过也只是为南王世子卖命而已,他一个旁门左道,也配与我相提并论?”

公孙兰道:“……南王世子?你、你们准备做什么事?”

金九龄道:“这同你这将死之人又有什么关系?”

公孙兰冷笑道:“你从花满楼那里将我弄来,就是为了杀我灭口,卑鄙无耻的小人!”

金九龄神色不变,只淡淡道:“公孙兰,在江湖上的身份有很多,什么熊姥姥、女屠户、桃花蜂,杀人无数,手段残忍,罪大恶极,天理难容,被陆小凤花满楼当街抓到后交由捕头金九龄,岂料公孙兰诡计多端,佯装被俘,等金九龄落单之时,竟意图行刺,被金九龄当场格杀。”

虽然这公孙兰不是什么好人,但是若论这颠倒黑白的无耻功夫,还是金九龄更甚一些。他满口胡言,神色却仍是淡淡,任谁也看不住他在撒谎。

公孙兰道:“呸!”

金九龄的刀就闪出了寒光。

他杀人不眨眼,连丝毫犹豫都没有,就要一刀劈在公孙兰身上,叫她命丧当场——

公孙兰完全没有一战之力!

她已紧紧地闭上了双眼。

电光火石之间,只听“铛”的一声。

那并不是金属与金属相击的声音,而是金属与玉石相击的声音。

金九龄惊道:“你……你们……!”

公孙兰睁开了双眼。

她的裙子上,落着一块扇坠。

扇坠是最上品的佛手翡翠,她在不久之前曾见过的。

——这是花满楼的折扇之上挂着的扇坠。

公孙兰一惊,顺着金九龄的视线看去。

出现在面前的人影,不是花满楼又是谁?

他的手中仍然持着一柄纸扇,只是纸扇之上却没了扇坠,他神色淡然,长身玉立,嘴角似有温和的微笑,似是完全不知道金九龄此刻的表情有多么的难看。

而随后,陆小凤与玉池也出现了。

陆小凤双手抱胸,叹道:“金九龄,看起来,你好像的确知道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啊。”

玉池对他怒目而视,喉咙里嘶嘶作响。

金九龄脸色铁青,道:“陆小凤,你……你们……你们怎么知道?”

陆小凤耸耸肩,道:“其实破绽很多。”

金九龄没有说话。

陆小凤道:“第一个疑点……花满楼你来说好了。”

花满楼闻言,便道:“第一个疑点,是时间差,我前日刚刚拜托蒋龙,让他去查楼店务,昨日蒋龙将结果告诉我之后,当夜他便遇害,而今日我与陆小凤就被公孙兰追杀,这时间差,让人不得不怀疑。”

金九龄道:“……但这也很有可能巧合!”

陆小凤道:“不错,但还有第二点。”

金九龄忍不住道:“是什么?”

陆小凤道:“报官。”

金九龄不明所以。

花满楼道:“我们将公孙兰擒住之后,立刻说要将她送到官府处置,这时候,公孙兰未遭到那黑衣人暗算,可当我一说,我还有事要问她的时候,那黑衣人立刻就要杀死公孙兰灭口,这是其二。”

未等金九龄开口,陆小凤又道:“还有其三,金九龄,其三就是你,而你恰恰就是破绽最大的地方。”

金九龄惊道:“……什、什么?”

陆小凤看了一眼金九龄,叹道:“你在巡街。”

金九龄道:“捕快巡街,又有什么不对。”

陆小凤道:“没有什么不对,但你是金九龄。”

金九龄没有说话。

陆小凤明明只是说了这样一句没头没尾的话,多年老朋友的默契,却已让金九龄明白了他要说什么。

所以他说不出话,因为陆小凤说的很对。

捕快要巡街,但他是金九龄。

今日的日头,正是那种会让人出一身汗的那一种,巡街是个苦差事,若是真的巡上半个时辰,就算他是金九龄,也绝对会出上一身臭汗的。

金九龄这样讲究的人,绝不可能允许自己出一身臭汗的。让他在这种见鬼的日头下巡街,那简直就是吃人说明,绝不可能。

而且,他也不是普通的捕快,他是个权力很大的捕头,所以,他不想去巡街的时候,谁也拿他没有法子。

但是,他第一时间出现在了那条街上,穿着官服,还声称自己在巡街,这就已很能说明问题了。

——陆小凤说的没错,在这一场阴谋之中,破绽最大的人,恰恰就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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