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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答卷者是赞同的,写得很有道理。曹录却反对:“功就是功,过就是过。有功就要赏,有过就要罚,一切按照律法行事便是。这种时候讲什么忠厚?”

婓鹤说:“法理不外乎人情。我在外城听说过一件事,有个姓张的善人,平日里友爱亲眷、关照邻里,是个十足的好人。一日,他于僻静处听到有人呼救,近前一看是个醉汉在打小孩,他想也不想地冲上去。推搡间,醉汉不小心摔到地上,脑袋磕在石块上,当场就死了。后来才知道,醉汉打的是他的亲生儿子。父打子,就是打死了,父亲都不用偿命。醉汉死了,若单纯按照律法来判,张善人就算不用偿命,也要被流放。真这么判了,日后谁敢见义勇为?”

曹录又说:“这是特殊情况。若我是审理此案的官员,我会派出衙役去张善人周边宣讲,叫那些受过善人帮助的人站出来,一起为善人请命。如此,我可根据民意给他轻判。为官者,因为喜欢这个人平日里的行事,于是就直率地轻判他,因为厌恶那个人平日里的作为,就直率地重判他,至律法于何地?”

蒋陞说:“这答卷中的观点,我只赞成一半。可赏可不赏时,确实当赏;可罚可不罚时,却不能完全免除刑罚,无论如何都该立足律法,好叫人心里有所敬畏。人有私心,律法虽不完善,但律法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公允。”

蒋陞干脆给大家说起了太/祖时期的一个旧案。

就说一女子在家中遭遇歹人,歹人试图侵犯她,她大声呼救,家中仆人迅速赶来制服了歹人并要将他送官,结果歹人嘴巴不干不净,试图败坏女子的名声,从而拿捏着女子,让她不敢把此事闹大。女子一气之下用剪子捅死歹人。

按照当时的律法来判,歹人已经被仆人制服,失去了反抗能力,女子执意捅死他,女子该判死罪。但当时审理此案的官员认为,世人对女子多苛责,女子没了名声几乎就是死路一条,歹人的嘴又没有被堵上,那张嘴不是很会反抗吗?怎么就没有反抗能力了?女子杀人是险境下的被逼无奈,最后判她无罪。

蒋陞说:“此案中,如果审案官员直接判女子无罪,定会有人不服。但他的判决是基于律法出发的,认为歹人并没有失去反抗能力,一切就合理了。”

“这个案子判得好!判得太好了!”颜楚音忍不住鼓掌。

大家谈论得非常热烈。而这种讨论其实已经涉及了国家制度层面,关于法治的宽容与界线。沈昱没说是谁的对的、谁是错的,因为对错已经不重要了。

比起对错,更重要的是思考问题的方法和深度。

……

一场酣畅淋漓的讨论结束后,曹录这种学渣中的学渣都觉得意犹未尽。沈昱用心帮大家做了总结,把这次讨论中涉及到的典故和律法乃至圣人之言全部抄录下来,课后作业就是把这份抄录大声读上三遍,要做到真正的胸中有数。

曹录眼巴巴地看着沈昱:“明天还来这里吗?还是这个时间点吗?”

婓鹤说:“酒楼到底不便,我家在这附近有个巴掌大的院子,平日里我堂兄他们要闭关苦读时都会去那里住。这些日子正好空着。不如去我家院子。”

那院子特别小,但胜在清静,周边住着的都是穷翰林。

忽然,门外传来敲门声。颜楚音的贴身小厮焦急道:“侯爷,皇后重病,家里着急寻您入宫!”颜楚音腾地一下站起来,什么都来不及说就冲了出去。

冲出酒楼,马车已经备好了,颜楚音刚坐稳,车子就朝皇宫驶去。

皇后身体那么好,怎么忽然重病了?难不成是被人害的?颜楚音急得满头大汗,到了宫中,二话不说就往皇后那边跑。遇到太子时,他都没有注意,一阵风似的从太子身边刮过去了……幸好太子眼疾手快,一把薅住了他的衣服。

“太子哥哥……”颜楚音的眼睛都红了。

若是皇后真重病了,太子肯定没心思去注意细节。但事实上是皇后并没有生病,都是装的,只是为了给接下来的彻查后宫找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而已。

太子早知道了真相,已经去探望过皇后,这会儿自然不担心。

他低头看着颜楚音。这孩子急得脸色发白,连嘴唇都是白的,额头上细细密密的全都是汗水。束发的簪子本是白玉,但簪子估计是在奔跑中掉在了半道上,头发乱得不成样子。为了跑得更快一点,他还把外袍撩起来系在了腰间。

尤其是颜楚音的那一双眼睛,里面的担忧和难过都要溢出来了。

太子忍不住把颜楚音搂进怀里:“好孩子……别慌……”有些话不好在人来人往的宫道上说。他用力抱了颜楚音一下,牵过他的手:“刚有浑仪监的官员见过父皇,言道母后是被秽星妨碍了,皇上已经派人去请福国寺的高僧……”

一听这话,颜楚音急得大骂:“浑仪监一研究气象的……这不是添乱吗!太医呢?太医没说什么吗?请一帮和尚有什么用,把太医都找来!”我和沈昱换来换去,最终还是没去福国寺请教高僧,因为知道他们十有八/九指望不上!

一刻钟后,颜楚音知道了,皇后是装病的,这场戏由皇后开局,浑仪监辅佐,福国寺的高僧帮忙打配合……若问谁在添乱,他才是添乱的那一个。qaq

作者有话说:

历史上,苏轼答过《刑赏忠厚之至论》,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这位性情中人直接在文章中杜撰典故,哈哈。

蒋陞说的旧案在真实历史上也有类似的,发生在清朝嘉庆年间,案中女子一开始在地方上被判死刑,上报大理寺后,经斟酌觉得不合理,判女子无罪。且大理寺通知刑部说律法有漏洞,后来填补了律法,女子拒奸杀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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