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你已经是个成熟的读者了,自己从里找刀吃吧
嫌弃的看了装嫩的神之容器一眼,罗素挥挥手打发她前去找“原型”了。
等她离开之后,罗素和坏日才对视一眼。气氛变得稍微沉重了一些。
罗素知道,神之容器变出来的这套衣服,真的是天恩大学的校服。
顺便一提,天恩大学的男生校服也是白粉红黑四色的——根据学生年级不同,穿着白色、粉色、红色与深红色四种颜色的西装、袖口则锈有黑色的十字。衬衫则始终是白色的。
据说大二是最难熬的一年……
而女生校服则看起来像是同款——也就是裙子上的格纹密度不同。
年级越大的格纹就越密集,也就越不容易看出来“十字”。就爱丽丝目前这个裙子的稀疏程度,毫无疑问就是大一新生的校服。
她现在看上去的感觉,就从“好年轻的太太”变成了“好年轻的大学生”。
……但这里有一个很奇妙的地方。
那就是爱丽丝其实并没有上过大学。严格来说,她甚至都没怎么上过学。
但那个诅咒师……也不能就这么算了。
灵亲学的主要观点,就是认为“人类之所以不能像是精灵一样长寿,就是因为人类有着灵亲”。换言之,灵亲对于很多学历不高的人来说,都是一种负面特质。正因如此,重症灵亲症就是一种“天生的劣种”……事实也确实如此,因为重症灵亲症者的平均寿命比起其他人类要低差不多二十年,而且年老之后通常会非常痛苦。
不限于情人、也不限于朋友。在爱丽丝的孩童时期,她简单的将人分为“我的”和“不是我的”。
不为了利益、不是愤怒、更不是食欲。就是单纯的要杀死对方,来满足自己灵魂深处的空虚渴望。
更有灵亲症转为重症的孩子——从某天上学时开始,突然皮肤就开始长出绒毛、化为半兽。而不懂事的孩子一定会对这种现象感到惊奇、更会疏远和嘲笑这些少数的不幸儿。
如今的她,应该还处于精力充沛的年代。进入董事会的大概也不会是道奇逊、而是爱丽丝……她将会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更不可能被人咒杀而死于病榻之上。
罗素和坏日都沉默了。
来自于沙漠猫灵亲的“杀过”本能,让她无法像是其他孩子一样打闹嬉戏。
若是招惹其他的孩子,可能也就是被揍一顿。但对于有“杀过”本能、以肉食动物为灵亲症的孩子来说……是绝对不能背对着他们逃跑的。
与罗素最大的不同在于,她这并非是为了讨人喜欢而作出的亲昵之举……而是主动而激进、带有侵略性的“想要拥有这个人”。
而在生下罗素之后,她没有回到幸福岛、而是直接前往了崇光岛。
并非是因为如今爱丽丝的年轻与可爱,而是有些失神。
与其说是保护大小姐,倒不如说是防止大小姐发狂杀人……与此同时,也防止大小姐天天在外面招蜂引蝶、带着一群大小孩子到处游荡。更是为了防止对他人从来不设防、仅靠着自己卓绝的个人魅力交友、格外擅长化敌为友的爱丽丝,被什么不怀好意的人接近并骗走。
因为爱丽丝在加入巴别塔之前,有着难以根除的杀人冲动——她的杀人冲动比罗素要强烈的多。
哪怕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东西不会遗传更不会传染他人……但也不会影响人们疏远这些重症灵亲者。
她当年不被允许上学,一方面是为了其他孩子的安全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给家里惹事。
——监守自盗了属于是。
虽然爱丽丝从来没有在罗素和南流景面前说过,但他们都知道、爱丽丝其实是很憧憬学校的。
而有着熊、老虎、狮子、熊猫、虎鲸等强力灵亲的孩子,只要稍微从灵亲中获得些许正面特质、就有可能变得比同学们高大而又强壮。这些孩子有可能被人恐惧而霸凌,也有可能主动霸凌他人来获取地位。
学校、工作、社区生活……重症灵亲者总要付出比普通人更多的努力,才能得到他人相对公平的态度。
另外一边,爱丽丝蹦蹦跳跳的传送到了离“原型”家很近的地方。
对小孩子来说,这种性格就是天生的领袖、毋庸置疑的孩子王,是一个巨大交友圈子的绝对核心……按说是应该不缺朋友的。
前来开门的,却并非是记录之上的“原型”。
在结婚之后,爱丽丝就加入了巴别塔。以治疗杀人冲动为借口,前往了桃源岛“度假”。她也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还不是坏日的南流景。
那时的爱丽丝就会很失望,总是怀疑罗素是不是太闷了、以至于缺失了那种“玫瑰色的展开”。
但爱丽丝的杀人冲动,又容易让她在闻到血的时候发狂。而学校那种环境,在灵亲症而引发的愈发激烈的校园欺凌环境下,就会逐渐容易开始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