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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喜从何来?

“曹子昂,状元郎,抛妻弃子美名扬。”

“骗得金来骗得银,做得高官好风光!”

琼林宴结束后,似只用了一夜的功夫,曹子昂的大名,就传遍了神京百万人口。

偌大一个都中长安,竟处处传扬着新科状元的“美名”。

而且,不止是文人间,更多的,是各坊市的百姓。

这让许多想要查探何人在传播消息的有心人,怎样也摸不着头脑。

因为不是一两个人在传,是整个神京的人都在传。

连街头巷尾的顽童们,都唱着童谣“歌颂”曹子昂。

大人们则传的更离谱,连曹子昂中状元前不甘于清贫,给高官衙内做娈童换取富贵之事都传的绘声绘色。

一时间,这位今科状元的名声成了臭狗屎……

人人喊打,唯恐沾上屎气。

也彻底绝了他东山再起的最后一丝可能。

如此局面,倒比他前些日子中状元后,更“风光”……

只是这种传播速度,让许多人骇然。

不过,这也摆脱了贾琮的嫌疑。

因为任谁都不会相信,这样的推波助澜力度,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能做到的。

只是新旧两党间彼此都盯的紧,谁也没发现对方动过手脚。

可除了他们能够有这样的力度外,谁还能做到这点?

因此只能将功劳,放在了那阙《赠杏花娘》的木兰词令上。

“国朝鼎立以来少有的佳作,可比唐宋名家!”

这是不少文坛大家读罢后,给出的评论。

更难得的是,谁都不会怀疑,此事是贾琮处心积虑谋划的……

因为杏花娘是曹子昂身边的人安排到贾琮身边,用来羞辱他的。

而点题,更是由曹子昂亲自所出。

尽管这阙词是木兰词令,写的却是“杏花”,与曹子昂的点题契合之极。

种种巧合说明,此桩事件完全是个巧合。

事实上,也确实就是巧合。

是曹子昂方面处心积虑下,举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却也愈发衬出贾琮这阙词的惊艳!

自然,这种惊艳,绝不是曹子昂想要这样看到的。

此刻,他在目前落脚的福州会馆里,光绝交信就收了不下三十封。

其中有一封,竟然是他的同乡旧友,昨日将杏花娘请入杏花亭的赵伦所送。

本就心如死灰的曹子昂看到赵伦派人送来的信,当场吐出一口血来。

厚颜无耻,无过此人。

墙倒众人推。

他怕是有史以来,最惨的一届状元。

面色凄惨的曹子昂知道,眼下还不是最惨的时候。

因他之故,累得相府千金甚至宁次辅清誉受累,成为笑柄,才是真正的大患。

怕是用不了多久,御史就该上书弹劾他了吧?

却不知,是会废黜功名,还是会流外为官……

曹子昂发誓,只要给他留下一分机会,他就绝不放弃!

终有一日,要让陷害他的这些人,受尽折磨而死!!

“咚咚咚!”

一阵急促不耐的敲门声响起,曹子昂却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昨日之前,还处处巴结于他,他却不会多看一眼的伙计,今日已经敢给他使脸色了。

木然的道了声:“何事?”

门外传来回话:“曹状元,宁相府派人来给你传话,还不快开门?”

曹子昂闻言,身子一颤,瞳孔猛然收缩。

……

长安西城,居德坊。

贾府,梨香院。

快到中午方归家的薛蟠,一进内宅门儿,就大叫道:“好妹妹,快瞧瞧,哥哥给你带了什么来!”

“该死的孽障,你混叫什么?不知去哪里灌了野猫尿,不好好回你地方窝着去,撞客了不成,发什么疯?”

薛姨妈午睡还未醒,被吵醒后,气得隔着窗子骂道。

薛蟠也不在意,一边往里进一边嚷嚷道:“这几日妈和妹妹都不痛快,我哪里还有心思去吃酒?到处寻些好东西,想淘来给妹妹。妹妹若是好了,妈必然也好。寻了一宿,终于得了个好东西,保管妹妹喜欢!”

听他这般说,薛姨妈的起床气也散了大半,再见他青着的双眼,一脸疲倦,便当真以为他为了自己娘俩奔波,心里真真心疼不已,只剩下怜爱。

连里面房间也有了动静,就见一身着蜜合色比肩褂下一浅葱色绫裙的少女走出。

不见奢华,唯觉淡雅。

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

面若皎月,眼如水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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