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雾飘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出现在眼前。
星星点点的湖泊点缀在绿色草原之上,像一块块洁白的宝石,数十条小河在绿毯似的草原中蜿蜒远去,如同一条条白色的飘带。
无数的小黑点,在草原中慢慢游动,正是早起觅食的野兽群。
高歌欣喜地哈了口气,走了数百万里山路了,终于见到一个大草原了。
高歌也不急着去赶路了,坐了下来,静静坐在山顶,看着下面安详的草原。
肉食野兽显然还没有出动,现在是这些食草生物一天中最安全的时候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草原望不到边,高歌也估算不出究竟有多大,就像估算不出不周山究竟还有多远一样。
高歌抬起头,望着不周山。
还是那个巨大无匹灰蒙蒙的山体,似乎没有一丝变化,好像高歌这二十多年来,一点也没有移动似的。
但高歌并没有丝毫气馁,依旧信心满怀,他觉得自己一定可以走到不周山。
他仔细看过自己的容颜,发现自己越活或越回去了。
按照他计算的天数,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如果还在地球,他应该结婚生子,小孩该高考上大学了,他此刻也许两鬓斑白,头顶脱光,成为一个油腻的中老年了。
但从水面上看到的高歌,唇红齿白,眉清目秀,一头乌黑的长发拢起一扎,可以骄傲地说,我今年十八。
高歌觉得,自己好像已经获得了洪荒的初步接纳,成为一枚长生种了。
而他这个长生种想要发芽长大,就必须去不周山。
高歌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想法就在他的心底冒出来,总是隐隐约约提醒他,影响他。
去不周山!
想得多了,这个想法就深深的刻在了高歌的心里,觉得去不周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就像一个孩子外出,总会回家一样的正常。
正常得高歌心里完全忽略了去不周山的路程长短,和一路的艰难险阻。
随着每天不断接近不周山,高歌的心里就有莫名的欣慰,这种欣慰让他不知疲倦,乐此不彼。
许多时候,高歌甚至忘记了自己穿越人士的身份,和洪荒的野兽一样生活,大声吼叫,狠辣无情,吃着血淋淋的血肉内脏。
人性这东西,一般只针对人,现在洪荒除了高歌,也没有第二个人,高歌就把他放下了,深深埋在了心底,一直背负着,太累,高歌怕背不起。
感叹了一会儿草原的恢弘与鲜活,高歌的眼睛就不自觉地开始巡视。
有没有身形特别快的兽影?
有没有气势凶悍,周围都没有野兽敢靠近的兽影?
有没有身形特别巨大的兽影?
高歌的食品储藏中,凶兽的血肉已经消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了。
想起凶兽血肉中的能量,高歌俯视着草原的眼睛都有些绿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