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无古人。
沈浪带领的这一万军队,走过的地方全部都是万年积雪,没有任何人走过的踪迹。
甚至连飞鸟都没有。
而其中最难的,就是沈浪。
海拔超过五千米后,他就开始高反了。
整个人的肌肤显得酡红色,脑袋仿佛要炸开了一般。
大傻背不行。
木兰宝贝背着他,稍稍好过一些。
至少木兰身上是香的,偶尔头实在太疼的时候,他还可以舔一口。
只不过天气实在太冷了,伸出舌头要小心翼翼。
基本上都在零下二三十度左右,而且这里的紫外线尤其厉害。
但木兰的身体确实神奇。
在这海拔六千米的大雪山上,她依旧如履平地。
而且这么冷的温度,她的娇躯依旧是温热的。
在南瓯国那么炎热的地方,她的娇躯冰凉凉。
在大雪山上,她的娇躯温暖暖。
太美妙了。
见到木兰这么宠溺沈浪,沙曼王后有一天终于忍不住道:“木兰妹子,不如把这个夫君打死,我再给你介绍一个?”
说真的,要是她的夫君跟沈浪一样,早就被她打死一百次了。
木兰嗔怒道:“我把你打死还差不多。”
沙曼王后无奈,这个强大而又绝美的木兰绝对是中了迷魂术了。
这么渣的一个夫君,竟然当成宝一样。
……………………
这一日,大军不得不暂停行军。
因为下了大暴雪,寒风呼啸。
风太大了,这个时候行军人都会被吹走。
找到一个山坳背风之处,大军在雪地上挖一个大窟窿,然后在里面扎营。
大傻兴致勃勃站在狂风之中,莫名其妙地兴奋。
这里的风景太美了。
好可惜我媳妇不在,我娃也不在。
他的体力几乎是无限的,征求了沈浪和李千秋的同意之后,他在狂风呼啸中攀登了周围几个最高的山脉。
然后开始咆哮。
沈浪真害怕他的声音太响而引发雪崩了。
……………………
次日!
大雪停了。
晴空万里。
“太美了!”
沈浪也被这壮观的景色迷倒了。
涅槃军已经开始烧火做饭。
不,不算是做饭,只能算是烧水。
带来的媒要小心翼翼地用,因为数量不多。
一天只能喝一次热的。
烧的是辣椒鸡汤。
每个人能够分一小碗,就着压缩饼干吃下去。
天道会从西边弄来的超级辣椒,沈浪大规模种植后,这次带来了上千斤干辣椒。
这辣椒鸡汤一喝下去,整个人都仿佛要烧起来。
吃完干粮,喝完辣椒鸡汤后,每个人再灌满一壶。
走在路上的时候,觉得冷了,抿上一口。
美滋滋!
当然,这次行军还带了很多的烈酒。
但是沙蛮族人喝了这些烈酒之后,身体倒是热了,但是步伐也乱了,还要耍酒疯。
而且喝多了之后,身体会陷入麻木,感觉不到冷,但实际上很冷,甚至会被冻死。
但在辣椒鸡汤内加入烈酒,效果就更显著。
换成其他任何军队。
在路上早已经死光了。
但是这两支涅槃军和沙蛮族神射手军队,硬是靠着辣椒水,烈酒,高热量的军粮,每天行军超过一百五十里。
有伤亡吗?
有!
几十个沙蛮族的武士,太过于大意了,脚上的靴子磨破了也没有在意。
结果两只脚都被冻坏了。
等沈浪发现的时候,已经彻底乌黑坏死,必须截断。
截肢后,他们就……都死了。
之后,大军每天都要检查靴子几遍。
而造成最大伤亡便是暴雪狂风。
曾经一夜之间,失踪了三百多人。
等到再一次发现他们的时候,已经彻底冻死了。
但这支军队的勇敢和士气,天下罕有。
哪怕面对这样的伤亡和危险,依旧没有人退缩。
涅槃军甚至比地面上更加开朗了一些,非常沉迷这里的景色。这种致命的危险对于他们来说,更像是一种上天的考验。
行军在这世界之巅,好像让他们常年压抑的性情变得开朗了。
有种天高云阔的感觉。
而沙蛮族的神射手军队,每天都在高呼,都在狂吼。
因为他们内心充满了原始部落男人的浪漫。
要征服整个世界。
每一次攀登上一座高峰的时候,他们就会跪下来向神灵祈祷。
然后在这片雪山的峰顶上画下图腾。
当然仅仅半个时辰后,这个图腾就会消失,要么被风刮掉,要么被雪覆盖掉。
……………………
大军不怕远征难。
千山万水只等闲。
整整八天后!
沈浪率领的一万大军,终于走完了千里大雪山。
原本一万零七百军队,此刻还剩下九千五。
一千二百人,长眠在雪山中。
有些尸体能够找到,有些则找不到。
当走完最后一座大雪山。
视野之内,不再是皑皑白色。
终于离开大雪山了。
这段天堂和地狱一般的雪山之旅,终于结束了。
每一个人都喜极而泣。
太不容易了。
很多人的眼球都在红肿出血。
白雪皑皑,反光刺眼,几天几夜一直看着这雪山,眼睛都有一种要被刺瞎的感觉。
沈浪已经给每一个人都准备了墨镜。
但是在行军之中,很多人的装备行李甚至墨镜都大风吹掉了。
一不小心摔个跤,身上的东西也都不见了。
所以,到后面墨镜缺了一千多只,不得不轮流佩戴,使得部分士兵的眼睛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离开大雪山后!
沈浪和九千多大军,朝着巍峨的雪山鞠躬行礼。
大自然太让人敬畏了。
大雪山,我们不敢说我们征服了你。
我们只是看到了你,经过了你!
甚至沈浪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不敢置信,我们竟然真的创造了奇迹。
竟然真的翻越了这世界之巅大雪山。
“我太了不起了,这段伟大的历史,一定要给我们的孩子讲下去,他们的父亲翻阅了千里大雪山,走过世界之巅。”沈浪激动颤抖道。
旁边的沙曼王后道:“沈浪,你能要点脸吗?你走过一天路吗?”
沈浪抱着木兰的玉颈,在她绝美的脸蛋上轻咬了一口。
“我娘子背着我走过大雪山,和我自己走过,又有什么区别呢?”沈浪满不在乎道:“在说我创造的奇迹又何止这一项,难道还要一样一样说给你听吗?”
还有,我在七千米海拔雪山上扮狗叫,我骄傲了吗?
…………………………
翻越过千里大雪山之后,又是上千里的崇山峻岭,依旧是无人区。
但是比起大雪山的艰难,这崇山峻岭如履平地一般。
大军的伤亡也微乎其微,每日行军的速度超过了一百八十里。
五天之后!
大军走出了大山!
从山上回到了地面。
终于看到了郁郁葱葱的植被。
终于看到了城镇和村落。
此地,距离楚王都仅仅只有三百多百里了。
沈浪率领的这九千五百大军,绕开了城池,绕开了村落。
直接朝着楚王都进发。
这里是楚国的腹心之地,背靠着茫茫大山,完全称得上是高枕无忧。
而且此地距离天西行省战场超过了三千里,完全没有战场紧张气氛。
反而是充满了亢奋。
每一个村落和城池都贴满了楚王诏书。
每一天都有人再宣读前方战场胜利的消息。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一战他们必胜无疑。
很快楚王陛下就能打下整个天西行省。
楚国很快就会成为南方霸主。
届时,整个楚国将普天同庆。
不过,有欢乐,就有血泪。
楚王发动如此巨大规模的倾国之战,需要天文数字的物资和军费。
所以楚国民众的税负也一定会提高。
几乎每一个城镇,都有官吏差役在收税。
每一个城镇都在征集壮丁做劳役。
每一条官道上,都有源源不断的粮草队伍,送往前线。
这些民夫身上又鞭痕,目中有泪水,伴随着押送官兵的喝骂和斥责,手中的鞭子不断抽落。
这算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吗?
相较而言,宁元宪虽然败家,但对百姓却没有那么苛待,之前发动了几十万民夫运送粮草,也都是发放了俸禄和粮食,尽管也非常微薄,但至少没有让这些民夫白干。
……………………
半日之后!
沈浪的大军被楚国斥候发现。
于是,索性再也没有掩饰行踪,大军全速朝着楚国王都行进。
顿时间!
整个楚国王都周围城郡官员彻底震撼。
什么?
竟然发现了一支越国的军队?
足足万人?
而且还是从南边来的?
这……这怎么可能?
那可是隔着千里大雪山,又隔着几百里崇山峻岭。、
他们是飞过来的吗?
一定是看眼了。
一定是出错了。
说不定是什么盗匪,假扮成为越国军队的样子。
又或者是民夫造反了?
接下来,楚国不断派来小股的斥候刺探。
所有的消息汇总。
楚国王都留守的官员不得不相信一个事实。
越国军队竟然真的打过来了。
楚国王后震惊,留守的枢密使震惊,尚书台颤栗。
然后,立刻派人用最快速度去禀报楚王。
并且下令周围所有的城郡,集结所有大军,保卫楚王都!
兵贵神速!
被发现了行踪之后,沈浪麾下的九千五百大军,日夜兼程,不眠不休。
仅仅一日一夜。
行军二百多里。
到达了楚国王都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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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