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泽衡这几天过的很不爽。
与其说是不爽,不如说是非常的糟糕。
糟糕到他自己都觉得,或许是有人在跟自己故意作对!
先是被洛庚午弄的那些什么病患摆了一道不说,接着又被颜维风给教训了一顿!
要知道,颜维风一直都掌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因为这次的事情,他的钱已经被全面的冻结,根本就没有办法动用一毛钱溲!
虽然他还有一些自己的资产,但是……
颜泽衡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烦躁的将酒杯扔了出去!
之前栾秀成那么一闹,他在深城也算是出了名了!不管走到哪里,女人们看他的目光就好像是戴了有色眼镜一样,让他心里憋屈的厉害恧!
现在出门不光被人看不上,还被人嘲笑。
他觉得自己一把年纪算是倒回去了,竟然是一年不如一年!
正在那里恨恨的喝酒,他没看见门外进来的人。
这家酒吧是会员制,位置有限,客人更是有限。
颜泽衡订的位置,正常来说的话是不会有其他人进来这里才对。当有新的客人进来的时候,他一听见动静,脸色就变得不好看了。
“谁?!”颜泽衡拧着眉朝着门口看过去。
栾燕回穿着一身紧身长裙,鱼尾的裙摆从臀部慢慢往下,一直斜着延伸到脚腕,看起来十分的性感。
“三叔。”
颜泽衡看见是栾燕回,先是皱了皱眉,接着脸上就露出笑来。
“是燕回啊,你怎么来了?”
栾燕回笑了笑,将手包放到一边,慢慢走了过来。
她直接走到颜泽衡的身边坐下,端起酒瓶给他倒了一杯酒,“刚好路过,看见三叔在这里,就忍不住过来了。”
颜泽衡挑高一边的眉毛,不加掩饰的打量她,“你……似乎变得不太一样了啊?”
栾燕回抿着嘴唇轻笑,每个角度都是万种风情。
“之前出去做了点生意,毕竟情场失意,赌场总得让我得意一下嘛。”
颜泽衡点点头,似乎是不经意的将手放在了她的腿上,“那……现在得意了?”
他的手在腿上“不着痕迹”的摸了一下,对那手感十分的满意。
栾燕回将交叠的双腿换了一下位置,刚好用两腿将他的手夹住,“很满意。”
颜泽衡也觉得十分的满意,不,是满意极了……
*
“所以她回来了?”颜夙琛接到韦成卜的电话,见丁丁还在睡着,怕吵醒她,就到阳台上去了。
呼呼的风声在话筒里有些明显,配上颜夙琛灰暗不明的嗓音,让韦成卜忍不住的咽了咽口水。
“是,我今天刚好去酒吧,在路上看见她开车跟颜三叔一起离开了。”
“呵,”颜夙琛伸手握住扶手,拍了一下,“没想到这两坨垃圾能搞到一起。”
栾燕回去做什么了他们不清楚,但是总归跟洛庚午脱不开关系。
如果颜泽衡有点脑子,有点尊严,想到他们跟洛家的关系,就该知道谁能碰谁不能碰。
先不说栾燕回之前追求的是他的侄子,就算是普通朋友的女人,又有那样的关系,也该敬而远之。
“我早就说过,他迟早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那现在怎么办?”韦成卜在那边皱了眉,“说实话,我觉得栾燕回这次回来,像是变了个人。”
“你怎么知道的?”
“就那么一眼,就感觉她不太一样了。”韦成卜也不知道该怎么说那种感觉,“你就当是男人的直觉?我看见她的时候就觉得不舒服,就好像,好像是看见了一条蛇。”
“蛇蝎美人嘛,她不丑。”
“我不是那个意思……”
“行了,”颜夙琛不想跟他继续讨论下去,“你把人盯紧了就行。要是她知道分寸,不胡来,那我就看在两家的面子上留她一条活路。要是她胡来……”
韦成卜叹了口气,“还有一件事,洛庚午的那个弟弟,我查到了。”
“嗯?”
“那孩子叫洛子祥,今年十八岁。中学的时候学橄榄球,有一场比赛是在大雨里进行的,结果发炎高烧,导致器官衰竭。”
颜夙琛皱了皱眉,“那直接换器官不就行了?缺心换心,缺肺换肺!”
“洛庚午从小就知道洛家的人身体有问题,只是一直以为是器官的功能性问题。没想到在给洛子祥治病的过程中,发现洛家的骨髓本身就有问题。洛家有遗传性基因,附着在男性的染色体上。洛子祥出事,一方面是他从小照顾到大的弟弟必须得救,二来也刚好给他提供了一个实验体……”
颜夙琛冷笑一声,“那他还真是一个好哥哥。怎么,在自己弟弟的身上做实验吗?”
“算是吧,不过他也没有太过分。因为洛子祥毕竟还小,能撑个几年。他一直跟自己的医疗团队寻求最好的解决方案,一边耐心的在人的身上培育各种器官。”
颜夙琛有些不解,“那为什么要用‘上帝之手’的名号?”
“似乎是因为第一个实验体被你救了,”韦成卜说道这里,也是一阵心塞,“还记得你在埃塞俄比亚救过一个难民吗?就是那个因为饥饿而吃了观音土之类,导致体内硬结的那个人。”
颜夙琛想了想,“那是我第八个病人。”
颜夙琛最初开始救人是意外,后来发现借用这个身份确实能够方便他做事,就默认保留了。
每年他会到各种偏僻的地方去给人义务治病,一方面算是磨练自己的技术,一方面是想要发现并且解决新的疾病。
那个埃塞俄比亚的难民,是他在路上遇到的。
那不过是个孩子,因为饥饿在大草原上流浪。他年纪太小,没有办法去猎杀大型的猎物,还要躲避猎物的伤害,只能在雨季过后挖些野果来吃。
他发现那个孩子的时候,他已经快要死了。
长时间找不到食物,孩子竟然从地里挖出泥来裹腹。
大量的泥土在体内堆积,他见到那个孩子的时候,那个孩子的肚子已经像是孕妇那般大,而且硬邦邦的如同石头。
“那个孩子……怎么样了?”
“那个孩子是他们的一号实验体,你救了他以后不到三年,他就被带到意大利杀害了。”韦成卜有些懊悔,“也怪我,当时没有关注这个新闻。”
意大利是浪漫之都,也是黑色之都。
不少的势力都是在意大利发家,并且拥有各种合法的受保护的破坏力。
在那里,别说是偷盗,就是命案都屡见不鲜。
那时候颜夙琛已经回了国,韦成卜对西欧的监控就少了许多。偶尔遇上什么大的新闻才会关注一下,小事上已经渐渐不理。
颜夙琛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把手机给挂了。
他没有立刻回到房间去,而是站在阳台上,看着不远处。
颜夙琛选择做一个医生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家里有些渊源,让他对医学有好奇,但是却不足以成为他学医的动力。
最初愿意接触这个,不过就是因为手里拿着手术刀,能够在人身上为所欲为的感觉太过肆意。
颜夙琛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或者说,因为他的能力太强大,太聪明,所以对很多事情反而没有了常人那么多束缚。
人们常说,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颜夙琛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天才,但是也曾经站在疯子的边沿。
得益于颜老爷子耳提面命的教诲,让他有了完善的人格。在他还没有走到歪路上之前,自己扼杀了旁门左道的念头。
然而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在大家族里,天才少年屡见不鲜。
像是洛庚午,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
只是他的聪明用的不是地方,他不断的把自己的成就和快|感加诸到别人的痛苦之上,自然不会被这个社会理解和接纳。
这也是为什么,颜夙琛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大家公子,跟那些所谓的狐朋狗友们厮混。
他宁可享受天才的孤独,也不愿意去跟那些热闹的疯子们在一起胡来。
在阳台上站了半天,颜夙琛一直没回去。
丁丁本来就睡的不沉,刚好孩子似乎在肚子里翻了个身,她也跟着醒了。
伸手摸索了一下,却发现另外的半张床早就凉了下来。
她慢慢起身,穿着拖鞋走向了阳台。
“怎么了?”见颜夙琛站在阳台上,丁丁拿了毛毯把自己一裹,也跟着走了出去。
颜夙琛看她过来,伸手将人拉到怀里,自己直接把她包了起来,“你醒了?”
“嗯,孩子翻身,把我吵醒了。”丁丁笑了笑,话里忍不住的透出甜蜜。
颜夙琛伸手摸了摸肚子,“大晚上的还这么淘气,等他们出来,我替你揍他们。”
丁丁点头,“好啊,那在你揍他们之前,先告诉我你在苦恼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