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欢从惴惴到感动,觉得沈馥之的话,如吹面不寒杨柳风。这位姨母,当真是将甥女当亲闺女。
不过,卖猪杂和鸡脚有什么丢人的?卖新琶客有什么丢人的?还非得往音律私塾上靠,才显得不那么下九流?
须知,后世多少豪贾,都是风生于地,起于青苹之末。
顺丰的掌门人,最早是在亲戚手下做小工、为了运送货物样品而奔波于粤港码头间。湾仔码头的创始人,最早是推个小车做路边摊卖水饺的,还得被城管四处赶。那名列京城四少、某连锁餐饮的少东家,他妈妈最早也不过是做个小火锅店。
更关键的是,不管小贩能否成长为豪门,只要凭本事、凭良心、凭质量做买卖,怎地就低人一等了?
但姚欢也明白,有人的地方就有鄙视链,连千年后现代社会的人群,尚且不能摆脱阶层鸿沟的观念桎梏,又怎能要求宋朝人有什么平等思想呢。
沈馥之见甥女紧抿着嘴,唯听见自己说到曾家小子时,眼里头一丝儿微甜憧憬闪过。
她越发认真地,要将身为长辈所应当提点的意思,说得分明些。
“欢儿,你年纪轻轻便要去闯一番新天地,自是教姨母也佩服得紧。但,你也须想想,四郎那头,你二人接下来,怎么妥妥贴贴地走下去。他明年,中了进士,要做官,不中进士,二十出头的人了,曾枢相可不是闲云野鹤般的人物,定也是要给儿子谋一条门荫入仕的路。国朝上下,还不曾听过,哪个朱紫人家的女眷,是抛头露面、在市肆里做买卖的。”
姨母所言,实也说到了姚欢心里。
此事,姚欢也不是没有打算过。
情定之后,她思来想去,觉得史料中关于曾布后人的记载中,没有曾纬,很有可能只是因为,他没有什么可记之事。
有其父,未必有其子。
自初识以来,姚欢总觉得,曾纬是个赤子之心的青衫少年郎,纯净而多情,于风雅之好上虽颇为讲究,却未必醉心付力于宦场前程。
他唯一一次令她觉得稍有别扭的表现,是认为她施粥有利于挣名声。
但再细细思忖,姚欢又释然,他的出发点仍是为着他们的将来,与姨母的考虑本就是殊途同归。
他在她面前,从未津津乐道京城官场秘闻,没有那种时时刻刻将“我爹是曾布”写在脑门上的官二代的鄙俗不堪。
或许,曾布这个幼子的前程,也就是如苏颂的几个儿孙一样,不管是否进士及第,都是做个闲散大夫,悠游国家图书馆,著文修史?
若真是这般,自己就和什么诰命夫人身份无关了,开个咖啡馆,或者做个小龙虾供应商,大不了渐退幕后,莫像卓文君那样当垆卖酒过于惹眼,应该无甚非议吧。
宋朝的宰相还开高级酒店和度假村呢,闲官的老婆就不能有自己的产业了?
姚欢遂向沈馥之道:“姨母所言,欢儿都听进心里了,做买卖,自会渐渐从忙外的掌柜,转成管内的东家。”
沈馥之“唔”了一声,忽又道:“你若真搬去东华门,美团跟你去吧,这丫头是个能使上力的。”
“姨母莫虑,那徐娘子的师傅,有个女儿,和美团差不多年岁,亦是个机灵可喜的,难得还有一手制鲊的手艺,正可帮忙。”
沈馥之一听,姚欢连帮工都找好了,确是并非心血来潮、戏言几句的态度。
“那,你张罗你的新铺子去,汝舟便先留在我这里,邵先生私塾离此处近,他若跟你住去东华门,每日送学是个大麻烦。况且,他一个男娃娃,也不好在女人堆里长大。正好,你姨父要搬回来,我,嗯,我应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