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世界上,有两种人跑得特别快——记者除外,一种人是逃命的,另一种人是抢好处的。前一种人跑得有多快,要看追他的东西有多危险;后一种人跑得有多快,要看能抢到的好处有多大。
色雷斯的贵族们,就是后一种。
从色雷斯境内点兵、集合,再到赶往莫来境内,接替艾兰茨军,这一系列的动作,他们只用了一个月多一点,如此效率,简直堪称神速。
当他们抵达前线的时候,艾兰茨军甚至还没能完成所有的交接准备工作。
这绝对不是艾兰茨军动作缓慢——大军换防非同儿戏,方方面面的工作都要安排,一个月的时间要完成这些,并不容易。
当穿越者们得知了这件事之后,几个喜欢讽刺的就说“山峦公爵”皮杜茨真心不该叫这个名字,还是叫“长腿公爵”算了——或者干脆叫记者公爵,反正他跑得比记者还快。
也有熟悉古代战争史的对色雷斯军未来的情况表示悲观,自古打仗最怕的就是轻敌冒进,莫来联邦再怎么弱,好歹也是西大陆传统大国,有近八百年的历史。这样一个国家,不可能真的全无底蕴。皮杜茨公爵带着大军狂飙猛进,一千好几百里的路程,只用了一个月零几天——扣除大军集结的话,可能连一个月都不到。这种疯狂的急行军,已经让整个军队疲惫不堪,要是再遇到个什么硬仗的话,只怕就要全军崩溃。
军队行军不同于驴友远足,行李辎重、安营扎寨,都很费时费力。平均下来,一天时间里面走三十里,算是比较安全的距离,走到五十里差不多就是极限了,就算色雷斯军身体素质很好,也训练有素,平均下来每天接近七十里路的疯狂强行军,前后持续一个月……用尤涅若的说法,这是“特么利欲熏心,已经傻x了”。
好在莫来人大概是被艾兰茨公爵打掉了勇气,已经完全没了斗志。纵然面对疲惫不堪的色雷斯军,他们也没有什么抵抗的勇气,依旧是旌麾所至,不是投降就是闭门自守,没有哪怕一个敢于出战的。
在这种情况下,以皮杜茨公爵为首的色雷斯贵族联军当然更加信心十足,为了提高“圈地”的效率,他们甚至将大军散开,四面出击,俨然如入无人之境一般。
“色雷斯人怕是要出事。”特雷拉城里面,那座伊洛工坊分店里,炼金术大师伊洛如此说道,“就连我这打仗的小白都看得出来,他们这是在作死啊!”
“世界这么大,总有作死的。”熊猫说,“有人非要作,你有什么办法?”
伊洛摇头:“没办法,只能目送着他去死呗。”
“其实色雷斯人也未必真的就会死。”熊猫又说,“莫来人的胆气已经被打掉了,他们现在未必还有胆量去打一波。”
“世界上总有例外,莫来那么大,总不该连一群敢玩命的好汉都没有吧?”
“……难说。”在诺玛地区和莫来人并肩作战很久的熊猫摇头。
伊洛仔细回忆了一下这几年见到的莫来人,也忍不住叹了口气。
“是啊,难说!”
布雷夫塞勒斯看着面前那群全无斗志的士兵,眉头紧锁。
他虽然没有打过大仗,但也曾经带兵剿灭过匪盗,不算是沙场小白。打仗第一看的就是士气,士气高昂,杂兵也能当精锐用;士气低落,精锐也会被杂兵撵兔子似的追杀。
眼前这群士兵,士气就低落得一塌糊涂。
“你看看你们这熊样!”他忍不住怒道,“打仗而已!你们难道没上过战场,没打过仗吗?我都敢上,你们怕什么!”
纵然他这样怒吼,士兵们依然萎靡不振,一副心惊胆战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