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院的规矩是一待到十六岁,就必须离院。所以我十六岁的时候就离开那里,最开始我也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因为不爱读书,脑子也不大好,所以没什么本事,只能靠给人家洗碗送报打零工赚钱,后来觉得实在是没意思。又攒了一些钱,就想去别的地方看看。那时候年纪轻,脑子里想的也直接,我想着如果能够找到那个捐钱给孤儿院的人,说不定他会留下我,我会好好干活,我不怕吃苦,我只是不喜欢到处漂泊。”
打零工的日子并不好过,因为年纪小,所以经常会被人欺负。吃苦他不怕,但因为自己穷,所以就要被人怀疑么?店里丢了东西,老板娘最先把质疑的目光投到他身上,哪怕他是店里干活最勤苦,每天来得最早,走得最晚的那一个。
“后来我就回了孤儿院,问过院长,院长告诉那笔捐赠是匿名捐赠的,所以没人知道到底捐钱的人是谁,于是我只能通过当年的汇款单查过钱汇出来的地方。那个地方靠近泰国附近,是个很小很小的镇子,在地图上你都找不到它,我把我所有的钱都买了一张单程机票,然后就奔了过去。”
“你就这样找过去了?你就没想过你会找不到他?”林向晚忍不住插嘴,就算是年轻,年轻的她肯定也没有这样的魄力,一个人背井离乡,去寻找一个根本不知为何物的目标,而且时隔那么多年,就算当初那个捐款人确实住在那个小镇上,可是过了这么多年……
“所以说,我脑子不好么,一根筋,上飞机的时候都没想到过这个,等坐在位子上才想起来,要是真找不到怎么办。”徐云起笑着揉了揉自己的额头,“找不到就找不到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在哪里还不能活下去。”
越是生活窘迫的人,就越不怕流lang,因为他们无所依靠,所以天涯海角,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结局。
山路崎岖难行,而徐云起的车技娴熟,林向晚以前喜欢可以把开手动档车子开得风升水起的男人,觉得换挡提速之间的动作很帅。徐云起已是而立之年,和沈士君楚狄他们不同,因为生活一直不算富裕,所以他的眉眼之间没有那种盛气凌人的感觉,和他在一起,林向晚从来也不会觉得两人有什么距离感。
所以从他嘴里说出的话,莫名的就带着一种让人信服的感觉。
“事情证明我当时确实是想得太少了,等到真的到了那个地方,我才知道想要找到那个人,简值是如大海捞针一般,根本是不可能的,那虽然是个小镇子,但至少也有几万的人口,而且年代久远,银行里工作的人员都换了不知道几批,根本没人记得当初有人曾经汇过这么一笔钱。我没办法,只好在镇子上乱逛,因为听不懂当地的方言也不会说话,就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零工,身上没钱,也赚不到钱,连最差的旅店也不让进,最后在街上住了几晚,饥寒交迫,就病得快死了。”
“不过我这个人命大,病成那样,居然也有人肯把我捡回去,每天给我煎草药汤喝,后来居然慢慢的给医好了。等我病好之后,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泰缅边境的一个小山村。把我捡回去的人是村里的一位药师,他去镇上卖草药的时候遇上我,觉得我可怜想着教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把我救回来了。”
徐云起说到这里不禁顿了顿,林向晚看他,见他的神情冷静,只是手指里夹的烟快要燃到尽头,要烧到手指头了,他却依然没有感觉。
“那是我第一次到了那样的地方,村子里连电和自来水都没有,吃水要到溪边去打,晚上一过七点钟,整个村子都是黑漆漆的,家家户户都睡觉了,连油灯都不舍得点,除了能采些山里的草药换点钱,买点生活必须品,其余的收入就只能向地里要,地里打出多少粮食就吃多少,要是遇到灾年,可能一村人都要去啃树皮裹腹。明明贫穷又落后,可那里的人却是我见过活得最快活,也是最朴实的人。他们不会因为你是异乡人而对你另眼相看,你要是在饭点时间走在村里,就会有老婆婆把你拉到家里,给你盛一碗甘薯粥。那才是真正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人人都安心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如果家里有哪户人家在山里猎到了猎物,或者挖到了好草药,村里人都会为他高兴,而不会眼红。”
“我想我这辈子除了那儿,在哪儿都没再遇见过那么好那么善良的人,他们把我留下来,教我辨认草药,教我说当地话,还教我习武,因为那里靠近深山,所以村里的男人偶尔会进山打猎,他们的功夫不是那种很正经,很系统有门有派的功夫,只是为了防身而已,但杀伤力却很强,我身上的功夫也是从那里开始积累的。”
“我病好之后,就一直住在村里,跟着救起我的草药师傅一起进山挖药,一直住了两年,后来村里人让我入了族谱,还一起给我盖了房子,并且让我娶了妻子。”
“你结过婚了?”林向晚打断道,因为徐云起一直闲云野鹤似的一个人,根本没听说过他娶妻的事情,他自己也没透露过半句,所以现在突然听到说出来,实在让人有些惊讶。
“是啊。”徐云起笑着点点头,“我那时候才十八,不过她也才十六,她叫兰朵,是村里人,父母早年过世了,只带着一个傻弟弟过活,她也是靠挖药为生的,我们两个总是结伴一起去山里,一来二去就熟了,然后村长做了媒,就把她嫁给我了。”